一、立案留置什么意思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立案留置就是在立案后,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被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以利于案件的进一步调查。
二、留置权会消灭吗
留置权会消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主债权消灭。留置权是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的从权利,当主债权不复存在时,留置权也随之消灭,比如债务人已经清偿了债务,主债权消失,留置权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
2.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留置权以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占有为成立和存续要件,如果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留置权就会消灭,例如留置财产被他人合法取得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留置权人失去对留置财产的控制。
3. 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如果债务人另行提供了相当的担保,经留置权人同意,留置权也会消灭,因为此时债权人的债权有了其他的保障方式。
三、留置有证据吗
留置是一种法定的监察措施。在留置过程中,必然是有证据依据的。
其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是在已经掌握了被调查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例如,在调查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通过初步的线索核查、账目审查、证人证言等方式,获取到足以表明被调查人可能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后,才可能依法对其进行留置。
其二,留置期间,监察机关会进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更多、更全面的证据,以确定被留置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从而为后续的起诉、审判等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总之,留置措施的适用是严肃且依法依规的,背后必然有相应的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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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留置有证据吗,留置后会知道案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