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受伤,什么情况需赔偿护理费,车祸后护理费谁出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萧涛若

  在车祸中受伤后,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都可以主张赔偿,比如误工费就要求要有劳动收入。而护理费的支付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有些人根据自己的受伤情况,就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

  事实上,赔偿义务人是否赔偿护理费,唯一的要求是受害人是否能自理日常生活。

  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受害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护工帮助生活的话,为找护工打理日常生活产生的费用,那么自然需要给予相应赔偿。

  并且,护理费的赔偿不限于受伤人住院期间。

  也就是说,即使受害人不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还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赔偿义务人需继续支付护理费用。

  另外,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比如说经伤残鉴定后属于残疾的,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

  一、需要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有哪些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一)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

  对于这三种情况护理费用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都明确地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受害人雇佣的其他人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应当给予赔偿。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看护费用的支出,但受害人亲属或配偶的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行为不能施惠给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护理费。

  二、护理费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一)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不仅是在交通事故中,若因为其他的意外事件导致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受损的话,那么在最后的赔偿项目中都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而这个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则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上文简要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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