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70年后房子是谁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异地买房吗

房产纠纷 编辑:湛建煜

一、买房子70年后房子是谁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买房子70年后,房子依然是购房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房屋所有权方面,购房者购买房屋后,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一种永久性权利,不存在到期问题。只要房屋还存在,购房者就一直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是土地使用权方面,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里的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虽然目前关于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以及缴纳多少费用等具体细则尚未完全明确,但从法律规定的大方向来看,自动续期保障了购房者对房屋及土地的长期权益。

所以,购房者不必过于担心70年后房子归属问题,其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也会依法自动续期。

二、公积金可以用于异地买房吗

公积金能否用于异地买房,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部分城市已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若所在城市与购房城市之间有相关合作协议,且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比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期限、有稳定收入以确保还款能力、符合购房地的购房政策等,就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

其二,若所在城市未开通异地贷款业务,也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通常,职工在购房后,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但这种方式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账户余额。

总之,公积金是否能用于异地买房取决于各地政策及具体情况,建议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确认。

三、借名买房法院会受理吗

借名买房纠纷法院通常会受理。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协议情况。如果借名买房双方签订了明确的借名买房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当出现纠纷,比如名义买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等情况,借名人向法院起诉,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即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会受理并根据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判。

二是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情形。即便没有书面协议,但借名人能够提供诸如购房款支付凭证、双方关于借名买房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足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并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及相应权利义务。

不过,若借名买房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涉及规避限购政策等,法院在审理后可能会对借名买房行为的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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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借名买房法院会受理吗,借名买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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