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房产再出售有什么规定
赠与房产再出售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纳税方面。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应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受赠房产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是时间认定。房产的购房时间以原购房时间为准,即按照赠与人取得房产的时间确定。例如,赠与人在2010年购买房产,2020年赠与受赠人,受赠人2022年出售,购房时间按2010年计算。
三是资料提供。出售时,需要提供相关赠与及房产原始取得等证明资料,以便税务等部门准确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后悔还可以要回来吗
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一是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房屋赠与中,一般以办理过户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若未办理过户,赠与人通常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二是赠与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屋。
三是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事由,且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一般不可撤销,赠与人通常不能要回房屋。总之,房屋赠与后能否要回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有哪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
其一,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需就房产赠与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赠与房产的具体情况、赠与条件等。
其二,办理公证。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需经过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以增强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其三,缴纳相关税费。受赠人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具体税费标准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其四,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赠与双方需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提交赠与合同、公证书、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房产管理部门经审核无误后,会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受赠人名下。
完成上述手续后,房产赠与即完成,受赠人依法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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