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与看守的区别
留置与看守存在以下区别:
(一)性质方面
1.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调查措施。主要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2. 看守一般是指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监管,这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性保障措施,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对象
1. 留置对象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等符合监察法规定情形的人员。
2. 看守对象为被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涵盖各类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与被告人。
(三)执行场所
1. 留置一般在特定的留置场所执行。
2. 看守在看守所执行。
(四)目的
1. 留置目的是为了调查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获取证据等监察调查相关事项。
2. 看守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二、留置犯罪怎么判缓刑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措施的一种,被留置人员如果被起诉到法院构成犯罪,能否判处缓刑需考虑以下因素:
(一)缓刑适用条件
1. 犯罪情节较轻。这需要综合犯罪的手段、危害后果、犯罪的动机等因素判断。例如盗窃案件,如果盗窃数额较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能属于情节较轻。
2. 有悔罪表现。包括犯罪后积极认罪认罚,主动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比如诈骗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诈骗所得,可视为有悔罪表现。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原因、是否有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判断。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一般需要考虑社区的反馈、被告人在社区中的人际关系等情况。
(二)不同犯罪类型的特殊考量
如果是贪污贿赂等被留置后起诉的犯罪,除了满足上述缓刑一般条件外,还要结合特定罪名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例如贪污罪,贪污数额、是否有索贿情节等都会影响是否能适用缓刑。
总体而言,是否能判处缓刑需要法官综合案件的各种情况,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三、留置权可以留置他人吗
留置权不是留置他人,而是留置他人的动产。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例如,甲将汽车送到乙的修理厂维修,甲到期不支付维修费用,乙就可以留置甲的汽车,在合理期限后,若甲仍不支付费用,乙可以依法将汽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实现自己的维修费用债权。这里的重点在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合法占有,以及基于债务未清偿而产生的留置权的行使,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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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权可以留置他人吗,留置权人可以直接变卖留置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