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不符合同约定怎么处理
要是甲方觉得我们搞出来的工程质量没达到他们的预期,那是因为我们自身的原因导致的。
如果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拒绝去修,或者在规定的时间里都修不好,甚至甲方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我们不行,他们就可以自己找人来解决问题了,然后再让我们赔付合理的维修费给人家。
但是,如果甲方没有事先通知我们,也没有充分的理由认定我们不会解决问题,反而找别人来修的话,那么我们只需要赔付他们自行维修所需的合理花费即可。
二、主体结构工程的劳务工程可以分包吗
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建筑工程的核心环节——主体结构部分的建设,是严格禁止未经允许进行劳务分包的。
在特定的状况中,承包商亦有权选择将其承担的部分施工任务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认证的企业或者自然人来执行。
但是这种做法必须先取得业主(发包方)的明示同意,并且在此过程中,对所委托的业务范围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涉及到主体结构的原则。
除此之外,只有那些拥有相关执业证书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才能胜任这类分项分包工作,从而有力地保障整体工程进度与质量得到持续稳定的提升。
三、工程保证金最新规定是多少
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应对其保证金的预留以及后续处理事宜进行充分明确的表述,以便于承包方能够清晰了解。
同时,双方需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比例的事项进行细致约定。
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并防止潜在纠纷,发包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来预留保证金,并且总预留比例不宜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
倘若合同中有约定将承包方的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的替代手段,则该保函的金额亦不应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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