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担保费合法吗
调整信用担保机构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是属于合法且合乎道德规范。这些机构的核心业务主要是从事中小规模的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其担保收费标准需要与它们运作时所承担的风险成本紧密连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基准担保费用可以按照银行在同期贷款利率的50%进行预定,而具体的担保收费比率则可根据每个项目的危险程度,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幅度为30%至50%。
如果经过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的批准,担保双方也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最终的担保费用。同样地,贷款过程中所收取的手续费也是合法的。这种手续费通常是由于申请贷款的中介机构或者相关鉴定机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别人不还给别人担保的贷款我该怎么办
若贷款申请者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则会为保证人为其提供的担保带来风险和负担。
保证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借款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以促使他们尽快履行还款责任。
如果无法联系到借款申请人或对方故意拒不偿还借款,保证人必须严格根据相关法规与协议规定,负起担保责任。
在完成担保义务后,保证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借款申请人进行合法追偿,并可依此原因对其提起诉讼。
三、贷款担保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规定的,在保证合同当中,对于保证期限的确定具有充足的灵活性,可以由债权人和担保人依据具体情况自行商定。
若双方未作出任何约定,或者约定内容模糊不清难以确定,那么此时的保证期限将被认定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当事人在制定保证期限时,必须确保其不早于主债务期限届满。在债务人无法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作为贷款担保人,您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的范围之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类型。如果在保证合同中并未对担保形式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将依照一般保证的原则来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到期后,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求债务人或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一般担保,那么在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之时,债权人便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贷款担保费合法吗超出年利率
●贷款担保费合法吗知乎
●小额贷款担保费合法吗
●被套路签了合同的网贷怎么办
●网贷24%-36%可以不还吗
●网贷担保服务费退回技巧
●贷款担保费合法吗现在
●贷款担保费合法吗知乎
●贷款担保费合理吗
●贷款担保费收取的法律规定
●别人不还给别人担保的贷款我该怎么办呢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
●别人不还贷款,我是担保人,怎么办?
●给别人担保,别人不还钱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我怎么办视频
●别人欠钱不还我担保的,我要怎么办
●别人借钱还不上担保人
●别人贷款不还担保人会不会有事
●别人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怎么办
●给别人担保贷款还不上 我会怎么样
来源:中国法院网-贷款担保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贷款担保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