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的程序2025,关于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的程序
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的程序包括接受投诉、转办处理、鉴定复杂投诉、向政府反映重要投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等步骤。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不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法定职能包括提供消费信息咨询、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受理投诉调解等。
二、消费者协会投诉流程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网络等方式进行投诉。投诉内容包括: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2、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经营者交涉的情况;3、证据。可以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和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4、具体的投诉请求;5、投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三、如何找消费者协会投诉的过程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和店家协商,该怎样去处理好这件事。说明自己的来意,表达自己维护权益的决心。亦或者可以直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上报消费者协会,让相关的人来解决。消费者拨打当地的电话即可上诉到消费者协议,维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但部分特殊商品除外,例如金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消费者协会投诉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转办。对于受地域管辖限制、被投诉方明确的投诉,一般由上一级消协转给当地消协处理;或者由异地消协转给当地消协协助处理。
2.直接处理。消费者协会对于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在认真调查、认定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应及时地做出公正的调解处理。在调解时实行“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法,消协作为调解者,要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积极引导双方协商一致,力争达到双方满意的目的,促成争议的最终解决。
3.协助配合处理。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流程
一、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流程
、书面方式可以邮寄的:
(1)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
(2)其次,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
(3)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
2、口头方式:
(1)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
(2)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
(3)最后,消费者填写投诉表。
二、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三、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一)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二)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三)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四)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五)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六)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七)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八)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九)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十)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十一)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十二)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十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消费者协会不受理的投诉类型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五、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情况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一)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二)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三)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四)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五)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六)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七)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八)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九)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十)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十一)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十二)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六个月的;
(十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六、消费者如何投诉
法律分析: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有如下:(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二)请求调解: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仍没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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