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是事实行为吗2025,签订合同是事实行为吗
签订合同是事实行为。
民事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民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我国的动态行为的后果。
签定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主体资格问题
年龄问题:一个是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某些行业必须年满18周岁。
就业资格问题:对于某些大城市而言,是否有就业资格,如外地工是否有就业证,外国人港澳台人员的就业证等。用工资格问题:准备招用人员与其他企业是否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力资格问题:是否是学生、童工等非劳动力或者退休下岗人员;
2、劳动合同内容:内容合法皆有效;
3、法律特别规定:如女工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医疗期规定等;
4、公平性: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企业占有主动权,对于合同的起草一般也由企业完成,这样,在涉及到职工的义务责任方面,如违约金条款、保密条款、竟业禁止条款、培训条款等内容方面应尽量体现公平,这样既可以以起到保护企业利益的作用,同时也可以避免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以显失公平抗辩而导致的该条款无效,同时也能够以理服人,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
5、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注意公平公开原则,同时在规章制度建立后应及时于适当形式公示于每一个职工;
6、注意原则性与技巧性相结合。当细则细,当粗则粗。是否面面俱到根据实际情形考虑;
7、一切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尽量避免口头形式,如果采用口头形式,则必须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8、重视程序性工作。一定程度而言程序性工作应重于实体性工作。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需要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就意味着双方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也依法的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这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吗
法律分析:事实合同法律上认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事实已经发生并经甲乙双方认可,没提出不同意见的,可以认为是事实合同成立,但属不定期。 事实合同的成立不一定通过传统的确定的缔约方式,但仍旧有合意的存在,经得起要约和承诺理论的推敲。即使缔结合同的合意不明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隐瞒事实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隐瞒事实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五、签合同是双方行为吗
合同必须是双方行为。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必须有两方以上的主体,否则不成立。单方行为无法达到具有合同相对人的合同成立要求。一、我国订立合同是一种什么行为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二、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在大家订立合同的时候,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需要是了解。合同订立的过程和订立合同过后的后果者两点,也是大家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所需要了解的关键内容,此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六、事实合同必须履行吗
法律分析:事实合同不是必须履行的,但是不履行的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事实合同也存在要约与承诺,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是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要约,作出一定或者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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