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连式强拆到底有办法吗
株连式强拆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人权精神的行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不存在所谓“办法”。
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株连和非法强拆。强拆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违法的株连式强拆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是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对违法强拆行为进行查处;二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撤销违法的强拆决定,并要求赔偿因强拆所遭受的损失;三是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必须坚决抵制和反对株连式强拆等违法行为,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征地安置补偿费归谁所有
征地安置补偿费主要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安置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等方面。
具体来说,1.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2.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3.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归其自行支配和使用。
在实际操作中,要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三、安置房不肯配合办房产证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业主有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不肯配合是不可以的。
1. 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明确的,业主取得安置房后,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这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若不配合,可能导致产权无法明确,后续可能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无法转让、抵押等。
2. 办理房产证涉及到诸多程序和手续,需要业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业主拒绝配合,会影响办证的进度和顺利进行,给其他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业主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证。如果业主故意拒绝配合,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其他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安置房业主通常应当配合办理房产证,以确保自身权益和房产的合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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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安置房不肯配合办房产证可以吗,买的安置房对方不协助办理产权证的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