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资扩股资金资金可以是借款吗
在某些特定的商业环境中,股东方可以通过贷款等方式来实现其扩张资本的需求,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他们依法享有并且应得的权益所在。从整体上来看,若某家企业能够成功地募集到更大份额的可用资本,这样一来企业的运营规模无疑会得到明显的提升,随之而来的便是企业有望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及获得更高额的盈利回报。为了更好地规范股东出资行为,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此制定了相对宽松的法律框架。
二、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是否给利息
要是你跟别人借钱时没特别说好要付多少利息,那就按规矩来吧,这就是不用支付了哦。假如你们签的借贷协议中对于利息的支付问题讲得不够清楚明白,那你们俩就得多费点心,尽量商量出个结果来。实在不行的话,就看你们当地的交易习惯啦,或者看看你们平时是怎么做生意的,再或者参考下市场上的利率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来确定到底该给多少利息。当然啦,如果是在朋友间借钱这种情况,那就默认是没有利息的咯。
三、银行借款担保人要还全额吗
在此,请允许我指出并强调——并非所有的担保都必须进行完全金额的还款义务履行,这主要取决于我们所讨论的是一般性担保还是连带性担保。
首先,关于一般性的保证责任,它的含义在于,在债务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即负责清偿到期债务。
对于连带性的保证责任,当债务到达清偿期限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请求偿还债务。若存在多个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那么也有可能出现多个担保人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债务偿还的现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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