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有收款事实可不可以认定为借贷
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以下几种情况下所获得的银行贷款将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
第一,通过向其他企业进行借贷或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集资所获得的资金,如果这些资金被再转售给借款人以获得利益,则贷款将不予以批准;第二,从金融机构处获取信贷资金并加价转售将构成违法行为,贷款将不予批准;第三,如果出借人在事先已经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是用于非法犯罪活动,贷款将不予以批准;第四,如果借款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贷款将不予以批准;第五,如果存在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贷款也将不予以批准。
二、借贷关系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关于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的处理方法如下:债权人仍可行使诉权起诉,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债务人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债务人未提及诉讼时效问题,法庭则不会审查此项;根据民法原理,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仅失去强制执行效力,但仍具有受领及保持效力。
过时效后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权人有权接受并视为债权得以实现;反之,债务人清偿部分欠款后停止履行,债权人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剩余债务,此时视作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
在债款未还清前,债务人无权因债权过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三、如何对外担保借贷合法
民间借贷时,可以用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形式来确保还款。
借款人或担保方还能承诺完全偿还或部分偿还贷款。
保证责任有两种选择——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在保证书中没确定用哪种保证方式,就按照默认的一般保证来负责了。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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