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怎么设定,不留置可以讯问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顾安彤

一、留置权怎么设定

留置权的设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要求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是基于合法的原因,例如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法关系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 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3. 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这是出于对企业之间商业交往频繁、情况特殊的考虑。

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在法定范围内可对所占有的债务人动产设定留置权,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二、不留置可以讯问吗

可以。讯问并非一定要以留置为前提。

(一)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讯问。比如在公安机关初步掌握一定犯罪线索、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就可以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这一过程并不涉及留置措施。

(二)在一些行政案件中同样如此。执法人员如果有合理的怀疑或者证据指向当事人存在违法嫌疑,在不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下也能够对当事人进行讯问,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讯问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等。

三、留置和看守的区别

留置和看守存在以下区别:

(一)适用对象

1. 留置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这是监察机关为了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而采用的一种措施。

2. 看守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关人员进行暂时看管等情况。

(二)执行主体

1. 留置由监察机关执行,监察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调查对象实施留置措施,并且在留置期间对被留置人进行调查等工作。

2. 看守可以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等执行。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刑事拘留、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执行看守等监管工作。

(三)目的有所差异

1. 留置主要目的在于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获取证据等相关材料,以确定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职务方面的违法犯罪事实。

2. 看守的目的更多是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刑事追诉、毁灭证据、串供等干扰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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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留置和看守的区别,留置与看守所哪个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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