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就是败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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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有什么后果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今天(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出,2020年,检察机关用好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对7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最高检提到的“缺席审判”是啥?
两会热词:刑事缺席审判
【释义】
所谓刑事缺席审判,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按照特别程序,依法起诉、审判,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其是否有罪。
【词源】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专门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一章。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缺席审判”首次出现在最高检的报告中。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介绍,缺席审判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一项特别程序。
马骐表示,以往对于外逃的贪官,只能将其遣返引渡回国才能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制度建立后,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报告中讲到的程三昌这个案子,他涉嫌贪污公款,2001年逃往境外,去年最高检指导河南检察机关对他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了公诉,目前正在法院的审理中。”马骐说。
【相关词:民事缺席审判】
在民事案件中,缺席审判经常出现。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那就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就可以缺席审判。在刑事案件中,被告(犯罪嫌疑人)理论上在开庭前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不按时到庭的情况会有畏罪潜逃、生病或死亡等。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给大家解释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缺席审判的不同适用范围:“民事审判是因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采取的审判方式,而刑事案件缺席审判是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或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或者被告人患有疾病无法到庭,并同意缺席审理的案件,延伸到被告人逃匿,死亡没收违法所得的特殊程序。”
【组词解释:外逃贪官可适用缺席审判】
刑事缺席审判意味着法院将在被告人未能出庭,辩护、质证缺位的情况下,对被告人的人身、财产权利进行处分。如果没有对缺席审判制度的严格限制,极有可能会对被告人的辩护权带来侵害。过去,在追逃贪官、追缴赃款过程中,由于缺席审判的缺乏,跨境反腐工作遇到了很多“障碍”。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表示,贪官外逃多年,不仅这个人不能归案,最关键是对他的财产清缴也没有法律保障。“缺席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如果这些财产在国内就可以立即执行;如果在国外,比如说有些国家和我们有相互协助执行判决的这种程序,我们也可以执行。”
让有罪者承受应付的代价,是刑事诉讼的终极目标。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表示,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确立以后,将对我国反腐败斗争产生深远影响。“确定这一制度,意味着追逃依据的加强,追逃力度的加大,敲响了外逃贪官的丧钟,给腐败分子造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没有盲区。”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
缺席判决一般怎么判
在审判实践中,缺席审判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017-2019年启动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研究时发现,七成左右的案件系经原审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大部分缺席审判案件系当事人自身原因所致。
调研显示,从案件类型来看,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买卖、借款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缺席审判情况最为突出。2017年,缺席审判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两类案件分别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分别为10件和5件;2018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旧数量最多;2019年,信用卡纠纷案件达到13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件。
究其原因,二中院法官表示大部分缺席审判案件系当事人自身原因所致。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不愿投入时间或精力参与诉讼而主动放弃,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在户籍地址或是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却未告知法院居住导致人户分离状态使当事人收不到相关诉讼材料而无法有效送达。当事方故意隐瞒被告或第三人的通讯信息,或向法院提供虚假、错误的通讯地址也占一定比例。
缺席审判过程中由于缺乏对抗性,尤其是被告和第三人因辩论权的丧失而无法在庭审中及时提出己方主张、参与质证,法官只能依据一方的主张和证据来审查案件事实,最终很可能使得被告或第三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主张原审认定事实缺乏证据,主要证据系伪造或者是原审送达程序违法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拖长了整个案件的诉讼时长,从而增加诉累。
为了让更多当事人能够尽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司法效率,法官建议民众要提高法律意识,收到法院的传票或传唤要按时到庭应诉,及时向法官阐述主张、表达意见,以便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到庭要及时告知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不要盲目放弃应诉抗辩的机会;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信息应详细、准确、有效,并对其提供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等事项进行确认。法人单位的营业状态、营业场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便在之后的诉讼中法院可以按照最新、最准确的地址进行送达。此外,原告应向法院提供其已掌握的其他当事人的所有通讯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史梓敬
编辑:史梓敬
缺席判决法条
法院在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中,经常有被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拒绝参加庭审,那么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庭审应该怎样进行呢?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了解一下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杨某及其女儿李某(未成年)乘坐公交车,在车上杨某踩了王某的脚,但杨某未及时道歉,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殴打了杨某及李某,杨某为保护女儿和王某撕扯,此时徐某参与殴打杨某,致杨某头部受伤。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将王某、徐某诉至法院。
王某与徐某在法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的相关证据、综合双方发生争执的时间、杨某的病历及公安部门调取的笔录,能够认定徐某、王某殴打了杨某、李某。徐某、王某拒绝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抗辩权,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判决结果:因徐某、王某殴打杨某、李某致其受伤,徐某、王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双方发生争执的起因是杨某踩了王某的脚未及时道歉,故杨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综合双方的过错情况,二道江区法院认定徐某、王某承担80%的责任,杨某承担20%的责任。
法官释法:在侵权人未出庭应诉未作答辩的情况下,若综合案件证据情况能够认定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况下,可依法予以判决。在法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侵权人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未作答辩,则视为其放弃抗辩权,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小编提醒:人民法院缺席判决是依法作出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缺席,仍然需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也会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振国 通讯员 杨蕾
缺席判决后可以申请再审吗
今天(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出,2020年,检察机关用好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对7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最高检提到的“缺席审判”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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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词:刑事缺席审判
所谓刑事缺席审判,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按照特别程序,依法起诉、审判,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其是否有罪。
【词源】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中专门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一章。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缺席审判”首次出现在最高检的报告中。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介绍,缺席审判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一项特别程序。
马骐表示,以往对于外逃的贪官,只能将其遣返引渡回国才能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制度建立后,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报告中讲到的程三昌这个案子,他涉嫌贪污公款,2001年逃往境外,去年最高检指导河南检察机关对他适用缺席审判程序提起了公诉,目前正在法院的审理中。”马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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