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有限合伙型基金双管理人模式,有限合伙基金管理办法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凤杰锦

  浅谈有限合伙型基金双管理人模式

  基金双管理人模式指的是两个管理人共同合作作为一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结合双方譬如本土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专业知识优势等优势,对基金的运作进行分工合作。

  一、双管理人模式

  在有限合伙型企业中,双管理人通常包括如下几种情形:一是管理人均为普通合伙人(GP),在该类型中包括有两名GP均为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人,如嘉兴信文淦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者一名GP为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另外一名GP无基金管理人资质,没有基金管理人资质的,不建议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另外,在该类型下非执行事务合伙人的GP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另外一种类型是,其中一名管理人为GP,另外一名管理人不担任GP,该类型下包括有两名管理人均具有基金管理人资质。如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由武汉璟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宜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两个管理人都是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分宜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GP且为该基金登记的基金管理人,武汉璟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合伙企业的GP。第二种情况为GP不具备基金管理人资质,第三方管理人具备基金管理人资质。如在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作为普通合伙人,并不具备基金管理人资质,委托其关联方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基金进行管理。

  二、管理模式

  基金双管理人模式通常包括共同决策型和分工协作决策型。共同决策型通常是出于加强对基金的控制力度。在这种双管理人模式下,双方对基金及项目投资的重大事务进行共同决策,基金的事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完成,对项目持续监控,对项目进行整体管控、负责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如在如歌华有线拟发起设立的歌华丝路金桥传媒产业并购基金,特设置了普通合伙人决定或执行的事项需由全部普通合伙人共同通过的条款。但这种共同决策的模式容易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如果出现管理人之间意见不一致,需要在协议进行约定安排,如约定出现两名管理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则应提交合伙人会议,由合计代表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一定比例,如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决定以哪名管理人的意见为准。

  而在分工协作决策型的模式下,两名管理人的权限划分应当在协议中进行具体安排。通常可以由一名基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并担任基金投资管理人,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投后管理等管理事务。另外一名负责资金募集、投资者关系管理、基金日常运营等。

  而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可以由一方负责指派,也可以双方共同指定,如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工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两个普通合伙人共同推荐。

  三、投资决策机制

  在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情况下,两名管理人根据协议席位安排指派人员,并设置表决机制。表决机制包括可以简单多数通过相关决定,如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特别多数表决通过决议,如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或者实行全票通过制,如歌华有线拟发起设立的歌华丝路金桥传媒产业并购基金;或者采取复合式的,如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印纪华融文娱生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管理费

  由两名管理人约定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实务中也有另外一名不收取管理费,通常发生在该名GP为LP为本次基金所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在歌华丝路金桥基金,对于管理人之间管理费的安排设置是,GP1从歌华丝路金桥基金实际收取的基金管理费总额扣除管理成本、费用及增值税后余额的35%支付给GP2作为GP2参与管理的报酬。在工智基金中,对于管理人之间管理费的安排设置则是,基金支付给工盈投资的固定管理费费率为0.05%/年,以有限合伙人广发资管实缴出资余额为计算基数。基金支付给华金领盛的固定管理费费率为0.2%/年,以有限合伙人广发资管和有限合伙人珠海基金实缴出资余额为计算基数。

  五、业绩报酬

  在深圳市华旖时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中,基金可分配收入在返还LP实缴出资、每年百分之六优先回报后如有资金剩余则其中的百分之八十归于LP,由LP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剩余百分之二十作为业绩报酬归于GP,由GP按照50:50比例享有。在上海美年大健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基金财产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分配后,还有余额的则按照将余额的40%向GP进行分配作为其业绩奖励,该奖励在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1:1 的比例分配。在歌华丝路金桥基金中,基金财产在向LP分配直至全部收回本金及 8%/年的投资回报后,若有剩余,向 GP1(65%)和GP2(35%)分配,直至 GP1 和 GP2 收回本金及 8%/年的投资回报;剩余收益将在 LP 与 GP1(65%)和 GP2(35%)间按照80%、20%的比例分配。

  双基金管理人模式能够借助双方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等各类优势,提高基金决策的可靠性及科学性,降低基金投资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但如权限、权利设置失当,则有可能造成效率低下的局面,所以双基金管理人模式更需要对条款进行合理的设置以发挥该模式的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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