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商品有哪些表现形式?2025,假冒商品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冒商品是指在制造时模仿其他同类产品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复制销售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包括冒用商标、名称、包装、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行为。
二、假冒或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
一、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1、假冒伪劣产品属于商品。假冒产品通常是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一般产品只要进入流通领域就属于商品,国家特殊规定禁止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四、假冒商品的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五、假冒伪劣商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假冒和劣质品相伴
在我国老百姓的眼里,假冒产品就是伪劣产品。事实上,这种情况并非在所有的国家存在。在一些发达国家,一般的生产技术较为普及,设备和技术都能够轻易得到,因而假冒产品与正牌产品的品质差距不是很大,假冒者的利润主要在对正牌产品商标、商誉的侵占上。而在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整体的生产技术水平低,假冒者为获取更高的利润,以劣质产品假冒正牌产品,假冒产品所导致的消费者受伤害的事例往往较多。回顾我国的假冒伪劣的历史可以发现80年代末和90年代前期,所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多数质量极其低下,甚至完全是假货。而近几年,随着社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假冒产品的质量也有所提高,甚至出现了大量与正牌产品质量相当的假
冒产品。这其实就是生产技术发展对假冒产品的改变作用。尽管这样,目前的假冒产品中大部分还是生产技术水平低下的作坊式小厂的伪劣产品,并且这种情况还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二、产品假冒和防伪标识物假冒相伴
假冒伪劣的泛滥刺激了防伪产业的发展,但几乎市场销售好、市场定位较高的产品或多或少都在使用防伪产品。造假和防伪始终就在相互斗争中存和发展。当前的假冒商品中,身披激光防伪标识等防伪外衣的比比皆是,这成了我国假冒产品的一大特点。
三、仿造品和仿冒品并存
目的商品市场上,在假冒产品之外还有大量的仿造品和仿冒品存在。这些仿冒品突出的特征是在商标标识和包装上使用与名牌产品相同或极为相似的图案和风格;在商品的品牌上取与名牌产品相近的名称。
四、假冒伪劣和地方保护主义、腐败等现象共生在查处许多假冒伪劣案件中,大量的假冒产品来自一些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
这些集散地市场周围是大量的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个人、专业户和生产厂家,造假达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当地政府对此不闻不问,甚至暗中支持。另一方面,造假售假的大量存在还有腐败作为支持。许多被查处的造假案件背后都有行贿、受贿等腐败相伴。假冒伪劣生产呈现出专业化
和分散化特点。
近些年,在我国政府的严厉打击下,造假也趋向分工细化、地点分散,每一个造假窝点往往只负责生产、销售的某一环节。造假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样能增加打假难度。
六、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有什么方法
法律分析: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4、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五条 产品或其外包装必须具备以下标识: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二、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三、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四、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易造成产品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假冒商品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假冒商品有哪些表现形式和特征
●假冒商品的含义
●假冒商品有什么
●假冒商品怎么定义
●假冒商品的认定标准
●假冒商品如何处罚
●假冒商品的特征
●假冒商品是商品吗
●假冒商品是诈骗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假冒商品有哪些表现形式和特征,假冒商品的认定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