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现在这个确权土地确权以后哇多出了一亩地的要钱合理吗我是黑龙江省肇州县
在黑龙江省肇州县,确权土地确权后多出一亩地是否要钱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因土地测量误差等客观原因导致多出一亩地,通常不应收取费用。因为土地确权的目的是明确土地的权属和面积,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因土地调整、重新划分等合法原因导致多出一亩地,也不应收费。但如果是因农民自身的原因,如私自开垦等导致多出一亩地,可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会涉及一定的费用或整改要求。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合理性,若存在争议,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或寻求解决途径。
二、嫁出的女儿能分土地吗
一般情况下,嫁出的女儿在土地分配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利。
1.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下,女儿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是受到保护的。如果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发生变动,女儿有权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 然而,如果承包期内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或者女儿已经在婆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娘家的土地分配可能会受到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的土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3. 此外,如果娘家的土地是基于家庭成员的身份分配的,女儿在娘家的家庭成员身份未发生变化,且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进行调整,女儿通常可以参与土地分配。但如果娘家的土地已经进行了调整,女儿可能无法再分得土地。
总之,嫁出的女儿能否分土地,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土地政策、承包期限、家庭成员身份等因素。
三、土地流转承包后土地归谁
土地流转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在土地流转承包过程中,承包方依法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具体而言,承包方可以在承包期内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流转后,承包方仍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流转收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转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流转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土地流转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不变,承包方享有一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但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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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土地流转承包后土地归谁,土地承包流转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