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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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条件三要素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区别么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的成立是要具备很多种的条件才能够进行签订,因为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只要是签订之后,那么双方就必须要遵守合同的条约,因此,对于一份合同的成立是必须要双方都协商一致,按照法律的条件来进行制定才能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合同成立的条件
来源:找法网
我们知道,就算合同成立也不绝对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违约需要负担法律责任。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那么,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呢?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针对合同生效的条件做了详细的介绍。综上所述,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是当事人意思的真实表达,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简述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合同成立必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1)主体:指签约双方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可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标的(又称客体):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建设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标的应规定明确,切忌含混不清。
(3)内容: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一种合意,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这样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如此。即使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中承包人一方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如在施工合同的订立中,施工单位的激烈竞争是建设单位进行招标的基础),也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发包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即使是协商一致的,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否则合同就是无效的。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订立的施工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双方愿意的,那么合同签订完成时就已经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的内容是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那么双方即便已经签字完成,那么该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不进行做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合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标的变更;
(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
(5)履行期限的变更;
(6)履行地点的改变;
(7)履行方式的改变;
(8)结算方式的改变;
(9)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
(11)担保的设定或消失;
(12)违约金的变更;
(13)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的变更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有以下几种: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
③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合同在签订之后也不会说就一定不能进行变更,现实中由于实际的情况发生了改变,这种时候之前约定的合同内容,可能已经不能达到当事人的目的,自然而然就需要对合同做出变更。而除了可能出现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其实对于合同的主体也是可能出现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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