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吗,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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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收费标准
亲人离世后
亲属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才能将亲人的遗产
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
而在很多继承案件中
公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么,办理继承公证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有哪些注意事项
随观澜君一起了解
图源: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
被继承人遗产所在地在北京的,可以到北京市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可以先由继承人中推举的一名代表,到公证处面见公证员说明具体情况预约办理时间。
✍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遗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保险单据等);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申办遗嘱继承或遗赠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被继承人与配偶对于财产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继承公证的一般流程:
第一步:咨询。继承人的代表携带上述材料来公证处面见公证员进行咨询,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然后与公证员预约时间办理。
第二步:申请与受理。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在预约公证员处办理手续。
第三步:公证外调。公证处外调被继承人人事档案、婚姻记录等情况。
第四步:出具公证书。
温馨提示
✍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较早,且被继承人的档案或其他材料中记载了父母已经死亡,那么可以免予提交死亡证明。
✍产权变更登记。继承公证书只证明继承人取得了继承权,不能取代产权变更登记,继承人还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例如继承房产,继承人取得公证书以后,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又如继承股权,继承人要与公司联系修改章程,将自己记载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并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有关于遗嘱继承。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当事人之间对公证事项有争议的不能办理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找法网
房产继承必须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是继承权公证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那么要怎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呢?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屋继承公证的相关内容。
房屋继承需要办理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公证申请表以及身份证、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1、房屋继承办理公证的必要性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2、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应提交资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⑤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⑥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的资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③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⑥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⑦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房屋继承公证办理程序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具体来说,房屋继承公证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4、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期限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5、房产继承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综上,大家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公证申请表以及身份证、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并需要缴纳公证费用。房屋继承公证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首先申请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亲人离世后
亲属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才能将亲人的遗产
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
而在很多继承案件中
公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那么,办理继承公证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有哪些注意事项
随观澜君一起了解
图源: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
被继承人遗产所在地在北京的,可以到北京市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可以先由继承人中推举的一名代表,到公证处面见公证员说明具体情况预约办理时间。
✍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所遗财产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保险单据等);
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申办遗嘱继承或遗赠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被继承人与配偶对于财产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提交协议。
✍继承公证的一般流程:
第一步:咨询。继承人的代表携带上述材料来公证处面见公证员进行咨询,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然后与公证员预约时间办理。
第二步:申请与受理。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在预约公证员处办理手续。
第三步:公证外调。公证处外调被继承人人事档案、婚姻记录等情况。
第四步:出具公证书。
温馨提示
✍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较早,且被继承人的档案或其他材料中记载了父母已经死亡,那么可以免予提交死亡证明。
✍产权变更登记。继承公证书只证明继承人取得了继承权,不能取代产权变更登记,继承人还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例如继承房产,继承人取得公证书以后,必须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又如继承股权,继承人要与公司联系修改章程,将自己记载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并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有关于遗嘱继承。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当事人之间对公证事项有争议的不能办理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
来源:北京号
作者:京司观澜
房产继承公证在房屋所在地公证吗?
来源:互联网
房产是常见的不动产,房产属于重大财产,涉及的金额多达几百万甚至千万,在实践中的房产继承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为了避免没有必要的纠纷,房产继承过户时需要进行房产继承公证,那么,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需要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公证书,然后去房产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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