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202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 编辑:苏轩佳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2025,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本文介绍了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终结后,应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中一个重要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差别很大,当事人不能

法律分析

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被鉴定人需携带由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 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 在评定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时,还需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 评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若治疗尚未终结,但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则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6. 被鉴定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拓展延伸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调查报告;

2. 患者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历;

4. 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共有人委员会出具的书面申请;

5. 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或者复印件;

6. 残疾程度鉴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伤害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调查报告、患者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历、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共有人委员会出具的书面申请、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或者复印件以及残疾程度鉴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结语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1、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需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限、等相关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所以,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鉴定所需材料是必须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形,交通管理部门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受理之后进行初次鉴定和补充鉴定,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鉴定的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是需要将鉴定报告及时交给受害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的检查报告;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第十条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做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七条 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法律分析: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检验、鉴定结论交予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鉴定结论选取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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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道路交通伤残的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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