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抽逃资金的规定202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怎样算抽逃资金

债权债务 编辑:金瑞小

一、公司法对抽逃资金的规定2025,公司法对抽逃资金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抽逃资金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违法者将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文章讨论了抽逃资金行为的界定,强调股东借款不等同于抽逃资金。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怎样算抽逃资金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算抽逃资金的情形有: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公司法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公司法》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关于认缴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如何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四、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

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如下: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公司抽逃注册资金怎么界定

法律分析:公司抽逃注册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而无法得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六、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1、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另外,股东抽逃出资会使公司资本补充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即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补足出资的责任可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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