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董事长产生方式?2025,公司法如何规定公司董事长产生方式
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与职权范围:本文介绍了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以及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定应有会议记录。
法律分析
很多公司高管的名片上面印着董事长的称谓,这也是公司内部最高管理人员。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很广,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有特别的一个章节做出说明,可以说是规定的条款非常详细。那么,《公司法》中的公司董事长是如何产生的?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法中的公司董事长是如何产生的?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至少要设三席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董事的任职期限是多久?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结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以及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会议上,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记录并由出席的董事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三、公司法董事长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董事长产生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一、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股东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股东大会行驶的职权有四大类,分别是决定方针方向类、审批报告方案类、选举董事类、公司资本变更类。具体是对是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四、职工董事是通过什么方式产生的
职工董事是通过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的提名和选举方法如下:1、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要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同公司工会组织职工提名候选人,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由企业统一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备案。一般而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从本公司工会负责人或其他职工代表中产生。工会主席应作为职工董事的候选人,工会副主席应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并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组织审核;2、选举方法为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董事可以由公司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公司总部全体职工和部分子公司的职工代表选举产生。【法律法规】《全国金融系统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工会提名,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并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备案和核准,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履行相关手续。第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熟悉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参与决策、参与监督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公司工会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候选人,常务或专职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监事候选人,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三)、未担任或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一、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一般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由前述两种方式产生,也可以规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其他产生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只能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二、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只能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选举方式必为产生法定代表人的方式。三、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六、公司法是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产生办法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如何确定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二、我国公司法中对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没有董事会有人管吗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有董事长。我国《公司法》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不设置董事会的公司,是不会有董事长的。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公司法中董事长如何产生
●公司法关于董事长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中董事长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和权限
●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责
●公司法关于董事长
●公司法对董事长职权
●公司法对董事长任期规定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公司法中董事长如何产生,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职责和权限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