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和担保人在法律上是怎样的区别,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怎么办

债权债务 编辑:华然小

一、见证人和担保人在法律上是怎样的区别

见证人和担保人嘛,他们俩在法律上可大不相同哦!见证人就是个旁观者,只负责给大家说说看到底发生了啥事就行啦;但是担保人呢,他得担起担保的责任来。

比如说,要是担保的方式是保证的话,那保证人可是要和债务牵扯不清的哦,一旦债务人还不起债,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要钱,也可以找保证人要保证责任这个份儿上的钱。

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怎么办

涉及到既含有保证担保、又存在物权担保的问题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当同一项债务同时具备保证和物权两种担保方式时,保证人需为物权担保之外的债务部分提供保证责任。

若债权人选择自愿放弃其所拥有的物权担保,那么保证人可在债权人放弃的这部分债权额度内,免除自身应负的保证责任。

在具体实践中,担保物权人有权在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或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定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三、叫我去担保,对我有什么影响

若然阁下的朋友在借款协议中扮演担保人的角色,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偿还相应款项导致产生了逾期记录,那么这样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对您个人的信用评估构成不良影响。不仅如此,对于您未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的贷款或信用卡申请,也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遭到拒绝或延迟处理。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担保人,您并不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担保人在法律层面上需要承担哪些具体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担保人的主要责任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另一种则是连带保证责任。前者意味着,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承担起清偿债务的义务;后者则表示,只要债务已经到期,债权人便有权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担保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自身的责任。在同一笔债权中,如果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那么在主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债权人未能及时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的价值降低甚至完全丧失,那么此时可以被视为债权人主动放弃了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权益,在此基础上,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的范围内适当减轻或免除自己的保证责任。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偿还债务。当担保人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尚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但是,连带保证人并无此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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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叫我去担保,对我有什么影响,要求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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