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打那个电话最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多久算违法行为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董霖冬

拖欠农民工工资打那个电话最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多久算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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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电话

案例:2021年2月初,周某等人要求某酒店负责人偿还拖欠的工资,称其所在工程队从2020年9月份起为该酒店施工,于2020年12月底完工,但施工队未拿到工程款,拖欠金额40余万元。酒店负责人则称已经把钱给了劳务公司。最终,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部门的介入下,该酒店结清所欠工程款。

专家点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从而在根本上杜绝农民工工资没钱可发或者工钱与工程款相混淆的问题。《条例》还规定,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明确总包代发模式,即由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手里,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经过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多个环节,从而避免出现被截留、克扣等问题。

专家提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是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保障的有力“武器”。在遇到工资拖欠的时候,可以采取直接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益服务电话1233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寻求当地政府帮助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如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在单位上班等情况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黄自婷 本报记者 韩婷·

来源: 合肥日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解决办法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讯(记者张亚 周黎燕 郭新丹 见习记者 杨宇希)“我们18名工友在张家口市怀安县某工地干钢筋工和焊工,干了三个多月没有收到一分钱工资,多次反映无果,希望问政河北平台能给解决。”“我们在建筑工地干了两个月活,老板不给结工资,请问该如何讨要我们的工资”......近日,多名网友通过“问政河北”平台反映遭遇欠薪问题。那么农民工遭遇欠薪该怎么办?该如何维权投诉......针对以上问题,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记者采访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二级调研员王树卫,请有关部门就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做出官方解读。

记者:什么情况是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王树卫:《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政府令)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劳动者群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应当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一是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一个月或约定周期)没有发工资的;

二是无故没有足额支付工资的。

三是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工资的;

四是既没有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又没有委托手续的。委托手续应有劳动者的委托书,有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

五是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数额少于书面约定数额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数额,或者支付周期不符合书面约定或规定制度规定。

记者:工资被拖欠了,农民工应该怎么做?需要保存什么证据?

王树卫:首先,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各市、县劳动监察机构电话已经向社会公开。在建筑施工现场,也均设置了《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标有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为方便劳动者异地投诉,可以通过《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投诉。该平台是满足劳动者异地投诉需求,具备劳动者“一点投诉举报,全省联网受理”的功能。

关于需要保存的证据,一是劳动合同,这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二是自己的考勤情况,三是以往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及工资清单等。

记者:拖欠工资的公司被要求限期支付,但仍然以各种理由不发,应该怎么办?

王树卫: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如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用人单位将面临以下四种不利后果:

一是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是面临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三是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和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信息向社会公示。

四是如果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工资达8000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工资总额5万元以上的,用人单位则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人社部门将把欠薪案卷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

记者:如果建筑工程中涉及诉讼,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王树卫:如果司法诉讼事项不涉及拖欠工资,则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不受诉讼的影响,且应优先解决拖欠的工资;如果诉讼标的物即为工资,则应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欠薪问题,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不再办理(所有行政行为应遵从法院判决)。

记者:对于农民工来说,如何预防工资被拖欠,需要注意什么?

王树卫:一是主动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作为劳动者,应学习并掌握这些规定内容,注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平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清单,以及与用人单位有关联的饭卡、出门证、招工登记表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三是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

四是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等行为维权,防止触犯《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而受到制裁。

最后,王树卫调研员还就工资的定义进行了说明:工资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的,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属于工资。

双方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其经济往来不属于工资范畴,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对个人确实付出了劳动但没有拿到钱,又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问题,尽管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有关部门仍可以视情况通过协调等方式促进解决,但不应属于行政部门的刚性职责,也不能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欠钱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于法无据,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只适用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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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中新网10月30日电 “中国的欠薪问题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应该说是逐步好转。”谈到治理欠薪话题,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30日作出如上表述。

国新办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工作有关情况,公布2019年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并答记者问。

王程介绍,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治理欠薪的文件,提出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近三年来,落实是有效的,欠薪发生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王程从感性和理性方面作出说明。他表示,“一个直接的感受是,每年到了腊月三十,各地比较平静了,以前出现群体性讨薪事件大幅减少。”此外,理性地看,国家统计局对欠薪问题用入户访谈的方式做了监测,200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0.6%左右。因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于导致欠薪的原因,王程进一步介绍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市场经济意味着企业有生也有死,出现经营困难在所难免,导致欠薪也许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当然,我们不是说希望这种事情发生,而是说这种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可完全避免的。我们政府要做的工作,是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政策体系、监管体系,使这种事情的发生率降低到最低点并及时有效处置。”

王程表示,改革开放40年,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经济获得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欠薪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原因我们觉得带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包括这些年来建筑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不够规范,经过治理有所好转,但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等,还是屡有发生,治理起来难度较大。”

“因为40年形成的建筑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带有顽强的惯性,尽管不尽合理,但是它在实践中治理难度较大,也是我们治理的难点。”王程补充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吗

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实施,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连日来,本报记者前往我市多家法院,找寻已经结案且有代表性的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例,希望以此方式给维权中的劳动者一些提醒,想要讨回薪酬一定要保留证据,且通过正确的途径。

案例一:欠薪多年故意不还构成犯罪

冯某、赵某、基某自2015年起在被告人张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的公司工作,公司至2016年11月10日拖欠3人工资共计86859元,张某某向3人出具欠条。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冯某等3人先后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物折抵收到工资总计18243元,其他款项未按期支付。后冯某等3人向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综合执法局投诉,执法局于2018年12月13日向张某某送达了《兰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但其仍拖欠68616元拒不支付。2019年5月21日,被告人张某某最终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另查明,2016年11月至2018年,张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有多笔资金流转,同时有多次取现。

兰州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有坦白情节,在案发后积极筹措资金,且在案件提起公诉前,支付全部拖欠工资。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额外保障”不是选择题

李某于2018年6月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由月薪加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月薪于每月月初发放,年薪于工作满一年后即可发放。李某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甲公司也按月向其支付月薪。2019年7月,入职一年零一个月的李某提出辞职,并要求甲公司按照约定发放年薪,却遭到了拒绝,李某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向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询问拒绝发放年薪的原因,对方给出的解释是甲公司已经“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原来,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员工长时间在室外作业,出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考虑,规定每年的1、2月为冬休期,所有员工不用上班,公司照旧按月支付月薪。李某虽然入职时间已满一年,但因为其享受了公司对员工权益的“额外保障”,实际工作时间只有11个月,不符合领取年薪条件,所以公司拒不发放年薪的决定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与甲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应认定为一年零一个月。此外,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甲公司不能以李某享受了公司的“额外保障”为由单方扣除劳动时间,进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据此,西固法院判决认定原告李某在甲公司工作已满一年,被告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李某一年的年薪。判决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三:讨薪有理切莫行为失当

徐某在何某承包的项目工地上打工,主要负责运输建设材料。自2019年下半年起,何某便经常拖欠工人工资。徐某多次讨要工资,但均被何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徐某一气之下,在工作时私自将运货的长城牌货车开走,藏至别处。货车登记在另一名员工张某名下,张某以车辆所有权人的身份多次向徐某索要车辆遭到拒绝,遂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

既然张某已经表明自己才是车辆所有权人,为什么徐某还是拒不归还呢?办案法官找到被告徐某了解缘由:原来,张某与徐某虽同在何某处打工,但张某与何某之间有姻亲关系,徐某认为他与何某是“一伙人”,所以才拒绝归还车辆。本案中,何某拖欠被告徐某工资的事实与徐某扣留张某车辆的事实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被告徐某没有理由以自己工资被拖欠为由擅自扣押别人的车辆。

最终,西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将扣留车辆返还原告。同时,法官告知被告,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温馨

提醒

遭遇欠薪该怎么做?

一、留证据

即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招聘简章、招聘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二、拿到证据后这样做

1、拨打12333、12348、12351。被拖欠工资时,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咨询法律政策,获得维权帮助。

2、申请调解。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

3、找工会。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会可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欠薪问题;需要诉讼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4、申请仲裁。农民工还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打官司。农民工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分三种情况: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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