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拘留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卞振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宽和律师事务所,雷丁一律师

  申请事项: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xxxx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身份证号码:)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于xxx年xxx月xxx日经贵院批准逮捕羁押。经辩护律师查阅案卷、会见xxxx后,认为犯罪嫌疑人xxxx已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具体理由如下:

  一、 犯罪嫌疑人xxxx属初犯偶犯、其愿意将其所得赃款全额退还。存在积极主动退赃的意愿,具有明显的悔罪行为,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侦查机关做出的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说明,xxxx一直都遵纪守法,在本案之前,没有任何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记录,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此次实施涉案行为,完全是因为其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该种行为是合法才实施的,如果当时知道是违法犯罪的,其断然不会实施该行为。在被羁押的这段期间,xxxx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也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对于给社会、家庭造成的后果深感自责。

  此外,犯罪嫌疑人xxxx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且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与愧疚,并且愿意主动将其实施行为过程中获取到的赃款全额退还给受害者,但由于现受害者并不确定,故其明确表示愿意将违法所得全额退还给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具有明显的悔罪态度与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依法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二、对犯罪嫌疑人xxxx不继续采取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本案已调查终结,且根据本案的调查情况,犯罪嫌疑人xxxx的犯罪情节轻微。另一方面,xxxx无任何前科,无不良恶习,有固定住所,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犯罪嫌疑人xxxx到案后一直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且因其家境特殊:年过半百的父母均在老家务农,家中还有80多岁的爷爷奶奶需要其抚养,其作为家中唯一在外务工的成员,因迫于生活压力,在不知道该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情况下实施了本案被指控的行为,主观恶性小,犯罪嫌疑人xxxx已无再犯的可能性。

  同时,本案已于xxx年xxx月xxx日移送x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所需的证据已收集完成并固定,犯罪嫌疑人xxxx已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的可能。

  三、 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继续羁押将可能导致其被羁押的期限超出

  可能判处的刑期。

  犯罪嫌疑人xxxx现已查明其售卖的个人信息数额为6335条,刚达到追诉标准,且在现已查明的数量中,还存在大量的无效信息,如对该部分信息进一步甄别,犯罪嫌疑人所售卖的数量极有可能未达到案件的追诉标准。另外,犯罪嫌疑人xxxx在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的情形,且其主动愿意将公安机关查明的违法所得予以退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在后续的程序中可能会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使被处刑事处罚,也是从宽予以处理,在犯罪嫌疑人xxxx已被羁押x个月的情形下,如继续羁押,极可能会致使本案超出其被判处的刑期。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x实际上已无继续被羁押的必要,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性审查案件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五)项、第十八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请求贵院能够在践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能够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尽快解除对犯罪嫌疑人xxxx采取的强制羁押措施,如确需对xxxx继续查证,请予变更强制措施。

  此致

  xxx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广东宽和律师事务所

  雷丁一 律师

  年 月 日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怎么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羁押多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拘留的有取保候审出来的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拘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拘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取保候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文

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关看守所多长时间会判决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