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费计算器最新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丽佳

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费计算器最新版

大家好,由投稿人褚丽佳来为大家解答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费计算器最新版这个热门资讯。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费计算器最新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招标代理费计算器

招标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详细的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费通常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方法如下:

100万元×1.5% = 1.5万元(500-100)万元×1.1% = 2.8万元(1000-500)万元×0.8% = 2.75万元(5000-1000)万元×0.55% = 14万元(6000-5000)万元×0.35% = 2万元
合计收费= 1.5 + 2.8 + 2.75 + 14 + 2 = 22.55万元。

#标书制作# #标书代写# @bssj668

招标代理费计算器 全国通用

限于篇幅及本人文字功底有限,在这里还是把政府采购项目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概念性的理解内容做了拆分,今天就着重聊一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投标不懂法,如同在抓瞎!大家好!我是方烨,一位有十五年评标专家背景与十二年投标实战经验的老标兵,始终不懈地投身于政采招投标领域,不断地思考、实践与总结。

先回顾一下《一文弄懂政府采购中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内容,我们知道政府采购有两种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由集采机构负责,分散采购则把采购自主权还给了采购单位。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是《政府采购法》适用与否的分水岭,限额标准以上才适用,反之则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和各省财政厅会根据自身实际及采购的类型制订金额不一的限额标准。

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来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也有两种采购方式: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又分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连贯起来说,公开招标就是招标方式下的采购方式之一。挺绕的吧,没关系,我也一样,常把招标方式误等同于采购方式,慢慢习惯就好了。

公开招标,要发布招标公告昭告天下,尽最大努力让各路英雄豪杰纷至沓来,并充分竞争,直至某一投标人揭榜挂帅。从招标、投标、开标、中标等需要经历一整套严格的流程,从而保证招标的公开透明和结果公正。当然,公开招标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成本高、耗时长、流程复杂。一个项目光从挂标开始算到合同签订,过程再顺利也要花费四五十天,成本也不低啊,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费、专家评标费.....。

由以上可知,公开招标从竞争性、规范性固然优点多多,但缺点也不少,所以需要在效率、成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所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又规定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这个标准跟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一样,中央有“央标”,各省又有“省标”。还是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明确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全省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市、县(市、区)三级均为400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弄清了公开招标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基本概念之后,聪明好学的你,肯定产生了新的疑惑:那分散采购限额以上,又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呢?那就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啊,目前政府采购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四种非招标方式,总有一款适合你的吧,不仅流程简化、周期短,而且交易成本也低。

更重要的是,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这三种非招标方式允许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作为一个优秀的投标人,这点认识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招标代理费计算工具

招投标术语——代理费

一直在做招投标,却没有注意过招标代理费,今天才知道原来是这样计算的。招标代理费是按照累计阶梯计取费用,详见下列数据:

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中标金额的大小进行分档收费,具体如下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收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的,货物招标收取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的,货物招标收取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中标金额在1000-5000万元的,货物招标收取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中标金额在5000-10000万元的,货物招标收取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中标金额在10000-100000万元的,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均收取0.05%。中标金额在1000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均收取0.01%。

如何计费?

这些收费标准是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通常实行政府指导价。

谁来支付?

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中标方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或额外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大家可能会觉得不好理解,看例子:

例如,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的货物招标,应收取多少代理费呢?是按照1000万X0.8%=8万元?

还是100X1.5%+400X1.1%+500X0.8%=9.9万元?显然是9.9万元,因为收费标准是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招标代理费计算器工程百宝箱

近期,笔者在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审计调查时发现,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普遍要求“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即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争论由来已久,笔者从以下几点说明。


一、由中标人支付的由来及法律关系

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即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后,很多招标文件都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要求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不违法。从实务角度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是分两步实现的,第一步是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确定收费标准;第二步是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作为实质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民法学界认为,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招标人为债务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正是基于上述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属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约定受法律保护,且更有利于招标代理机构实现其债权。


二、由中标人支付的弊端

站在政府的角度,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弊端很大,亟需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

一是未实现政府预期的市场调节价机制。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经抽查20个项目,发现招标代理费依然参照已废止的《办法》计算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委托合同双方本应就委托费用数额商讨,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因招标人不承担费用,其立场更倾向于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费的多少不太关心,甚至希望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多收取招标代理费;而中标人作为招标代理费的承担者显然不能参与前期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费用的商讨,因此不可能形成市场价调解机制。

二是对招标人来说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目前,招标代理业务无资质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且多数处于复制粘贴的阶段,招标文件近乎千篇一律,但招标代理费相对较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劳动付出与其所得不成比例,按照原《办法》计算,5000万的工程招标代理费即达20多万,项目投资额越大,标段越多,招标代理费越高,例如某项目总中标价65156.36万元,共划分8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招标代理费按照项目计算44.68万元,按标段计算150.39万元,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按标段收取。低门槛高收益是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数量成井喷增加,招标代理行业竞争激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的规定,招标人有绝对的自主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往往采用非正当的手段甚至以向招标人关键人分配利润的方式承揽业务,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

招标代理行业属于暴利行业的另一佐证是,当招标失败时,招标代理机构怎么收取代理费?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合同,当非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引起招标失败出现流标或终止等情形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应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但实际操作中,招标人依然不支付招标代理费,可能只会承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作为下一个项目的招标代理人。

三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自身意志强加于潜在投标人。国有投资项目中,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包含招标代理费,与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代理费不对应。投标人为了谋取中标,只能认可看似公平的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承担招标代理费。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费,增加中标人的负担;同一项目划分多个标段的,按照各个标段的中标价计算招标代理费,加重了中标人的负担,但招标代理机构增加的工作量并不明显。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招标代理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相关部门应出台制度,规定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制度,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也应承担招标代理费,以减轻中标人的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约定招标代理费计算方法,区分代理项目的规模、预算情况,既要维持小项目时代理机构的成本又要控制大项目时代理机构的超额利润。

二是选择代理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第11条“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要引入竞争机制……”的规定。招标人应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比较选择,依据招标代理公司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招标节资率、信用评价等条件综合考虑,择优选用。促使招标代理机构公平竞争,重视综合人才的培养,注重员工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强化综合能力的学习培训,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实施者,应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承担招标代理费,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中标企业负担。以上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招标代理费计算器最新版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