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书是否具有效力
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效力。一般来说,只要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从合同主体方面看,双方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内容应明确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价格等重要事项,以及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然而,如果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未取得合法的宅基地审批手续等,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农村私人自建房屋合同书是否具有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各个方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安置房如何遗嘱公证
安置房进行遗嘱公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安置房相关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是证明申请人身份及房屋权属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 前往公证机构:申请人应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向公证员提出遗嘱公证申请。公证员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告知申请所需的手续和注意事项。
3. 书写遗嘱:在公证员的指导下,申请人需亲自书写遗嘱。遗嘱应明确表明安置房的归属等相关事宜,遗嘱内容需真实、合法、有效。
4. 公证员审核:公证员会对遗嘱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如发现问题,会及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5.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遗嘱公证费用。费用标准通常根据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
6. 领取公证书:经审核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取遗嘱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日后处理安置房继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三、外嫁女享受征地补偿的问题
外嫁女是否享受征地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外嫁女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等权益,在原村集体仍享有成员资格,通常有权享受征地补偿款。因为其在原村集体的成员身份并未因出嫁而丧失,依法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益。
2. 但如果外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了承包地等权益,且其在原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已终止,那么在原村集体的征地补偿分配中,可能会因成员资格的丧失而无法享受。
3. 此外,各地的具体政策和村规民约也可能会对该问题产生影响。有些地方可能会明确规定外嫁女的征地补偿权益,而有些地方则可能存在模糊或争议。在具体纠纷中,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综合判断外嫁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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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外嫁女享受征地补偿的问题,外嫁女征地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