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汐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哪个部门办理

大家好,由投稿人褚汐来为大家解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哪个部门办理这个热门资讯。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哪个部门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1日讯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据悉,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项目选址于宝安区凤凰山岭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8955平方米。

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总用地面积:348955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用地269902平方米,农林和其它用地79053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教育设施用地(高等院校)、农林和其它用地;

(三)建筑规模:规定建筑面积280240平方米(最终以发改批复为准);

(四)建筑高度:总体≤50米、宿舍区局部≤7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建筑退线、建筑间距、车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测》予以控制;

(六)道路交通:用地西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用地南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北侧学子路段拓宽,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

(七)项目建设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紧凑布局建筑,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并结合现有地形,减少土石方开挖,形成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设计风格,同时考虑与周边学校共享校园公共设施;

(八)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考虑片区及上下游供排水系统,做好地质灾害性评估和相应安全防治措施;项目用地涉及现状高压走廊、轨道规划控制区和预警区,后续需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建设时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校园规划建设方案和场地条件对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范围、建设规模、分项指标、配套设施内容等)和规划道路线位、断面、节点等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30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流程

光明科学城项目

是深圳市近年来体量最大的

土地整备项目

涉及5个居民集中居住区

13个工业园、70多家企业

项目需拆除建筑物1205栋

面积达45.03万平方米

涉及群众近万人

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

也一直是光明人关注的话题

今天,光明君带来好消息

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

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啦

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基本情况

意向选址:光明区北部新湖街道办事处公常路和罗仔路交叉口东南侧;

用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

为满足该项目交通组织需求,地块南侧拟规划一条建议性道路,道路等级为支路,道路红线宽24米。因无法定图则覆盖需研究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面积

光明科学城拆迁保障房效果图

用地面积:29000平方米。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总建筑面积:159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4455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350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另应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级体育活动场地(宜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

规划设计条件

光明科学城效果图

建筑覆盖率:一级建筑覆盖率(裙楼部分)≤40%,二级建筑覆盖率(塔楼部分)≤25%。

建筑高度:≤120米。

建筑退线:北侧≥12米,其余各侧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

绿化覆盖率:≥40%。

建筑间距、车位数等:均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车行出入口:地块西侧、南侧市政道路。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

城市设计:地块内应集中设置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地块应沿公常路、罗仔路布置连续、规整商业裙楼界面,重点沿公常路一侧打造现代简洁大方的城市形象展示面;地块东侧、南侧紧邻光明科学城科教区,应在建筑方案上与周边教学建筑和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建设要求及设计优化

除上述规定外,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区有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满足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

结合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进展情况,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在不改变用地规模前提下,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设规模、分项指标等)可结合周边规划情况和发改批复意见等进行优化调整,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公示说明

光明云谷效果图

本通告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3日至10月2日。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实地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光明区新湖办事处

4.调整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未来的新家园

环境优美、交通便捷

配套设施完备

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编辑整理 |深圳光明

内容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来源:深圳光明

殡葬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于宝安区凤凰山岭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8955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总用地面积:348955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用地269902平方米,农林和其它用地79053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教育设施用地(高等院校)、农林和其它用地;

(三)建筑规模:规定建筑面积280240平方米(最终以发改批复为准);

(四)建筑高度:总体≤50米、宿舍区局部≤7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建筑退线、建筑间距、车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测》予以控制;

(六)道路交通:用地西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用地南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北侧学子路段拓宽,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

(七)项目建设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紧凑布局建筑,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并结合现有地形,减少土石方开挖,形成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设计风格,同时考虑与周边学校共享校园公共设施;

(八)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考虑片区及上下游供排水系统,做好地质灾害性评估和相应安全防治措施;项目用地涉及现状高压走廊、轨道规划控制区和预警区,后续需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建设时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校园规划建设方案和场地条件对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范围、建设规模、分项指标、配套设施内容等)和规划道路线位、断面、节点等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与后瑞村南一巷交叉路;

(四)项目现场

地址: 宝安区学子路东侧;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28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0年5月30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宝安在行动

来源:读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五云街道名山区块D1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黄麻布学校改扩建项目及周边道路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麻布学校改扩建项目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西侧、南侧临现状学业路,东侧为黄麻布新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2071平方米,含教育设施用地和道路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主要控制指标

1.学校用地面积:37526平方米。

2.用地性质:教育设施用地(GIC5)。

3.学校规模:72班九年一贯制。

4.建筑规模:以发改批复为准。

5.容积率:——。

6.建筑高度、绿化覆盖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间距、建筑退线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7.停车位: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发改部门意见确定,同时配置不少于300个社会停车位。

(二)道路交通配套要求

在项目西侧、南侧增设规划道路衔接现状学业路,道路面积4545平方米,为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4-16米,双向2车道。

(三)其他控制要求

1.学校后续应在改扩建完成前按消防、质检要求做好现状建筑改造,以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规划审批及管理:项目建设时结合发改部门批复意见、校园规划建设方案、场地条件等对规划道路线位、断面及面积等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的,视为符合已批准规划。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 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学业路9巷1号。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 30个自然日,自 2024年6月 8 日至 2024年7月 7 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 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 月 7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55-27820605

附件:黄麻布学校改扩建工程选址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4年 6 月8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哪个部门办理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