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重组利得是否影响利润2025,债务重组利得是否影响利润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影响利润总额但不影响营业利润。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债务重组方式应确认相关资产符合定义和确认条件。进行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应按成本计量原则计算各类资产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直接归属成本。
二、什么是债务重组利得
我国相关的法律对债务重组利得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重组利得通常是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已经超过了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司允许的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司允许的价值、或者是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产生的差额,一般都需要计入到营业外的收入里面。
一、营业外收入涵盖范围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也就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新准则已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归入新的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位置在其他收益之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与关联方交易除外)。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4.债务重组利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5.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6.盘盈利得。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其中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现行的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7.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8.政府补助。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型资产或非货币型资产形成的利得。
9.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10.罚款收入。它是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二、营业外收入指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
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三、投资的重分类
为防止通过重分类进行任意的利润调整,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既不能重分类转出,也不允许由其他投资重分类转入。对其他投资的重分类,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于可供出售投资,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可以重分类为其他类型投资,改按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投资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投资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以及该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前因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投资,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投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直接计入并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待该投资被处置或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等原因,应当重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投资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五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
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债务重组利得属于当期损益吗
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不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于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产生的收入,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对于非主营业务活动产生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对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产生的收入,比如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一、个人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按照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冲减银行坏账准备金;企业的财政性贷款除按破产法中的偿债程序收回一部分外,其余部分予以核销,先冲减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中央银行冲减财政在中央银行存款(或增加财政向中央银行借款)。由于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资产或实物已退出流通或根本不存在,表现为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中有一部分没有商品与之相对应,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已通过通货膨胀而消化掉了。所以,既合乎经济学原理,也不会增加财政负担;企业的商业性债务可以按破产法中规定的偿债程序解决一部分,剩余的债务冲销债权方的坏账准备金。
二、减免债务是什么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让步的主要方式有:通过双方充分协商,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或免除利率(利息),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四、什么是债务重组收益
法律分析:负债是指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服务而承担的、将来需要用资产或服务支付的债务。偿还债务必须通过交付资产或提供服务来完成。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有无条件清偿到期债务的义务。虽然债务重组不是正常的债务偿还,但无论采取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最终都必须以清偿债务为目的交付资产或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一一债务重组》 第十三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五、债务重组利得怎么求
法律分析:债务人重组利得:债务重组利得=重组前债务账面价值-抵债资产公允价值-豁免债务-预计负债-重组后债务公允价值。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十二条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十三条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六、企业债务重组收益不能变为利润
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便无法再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巨额帐面利润了,而且,此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如处理方法不对,也应进行追溯调整。这是因为,财政部在1月18日颁布的8项企业会计准则之一―――债务重组中立下了新规,债务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收益只能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能计入利润。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资深注册会计师。他提出,此次会计准则在正式颁布之日前便开始实施,且对实施之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应追溯调整,这大不同于以往。过去一般不要求追溯调整,而且上一个会计准则是1998年6月发布的,到1999年1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这种情况表明,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中发生的问题非常重视。
这位人士认为,每一个会计准则都是在出现不规范事件后出台的,如第一个会计准则―――关联交易会计准则就是在琼民源虚增利润曝光后制定的。由于债务重组中减债或免债的大多为国有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外,以前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又使得上市公司很容易操纵利润,无形中鼓励了借债不还、到时一笔勾销的恶性循环。上市公司利润应靠主业,财政部的新规定堵死了企业靠债务重组提高利润的捷径,这样修改是有道理的。
在新准则公布之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大多计入当期损益,只是其间出现了两个颇具影响的特殊案例。一是PT渝钛白1999年底将11559.79万元资产转让给重庆化工厂,同时由对方承担公司债务本息74844.87万元,由此形成63907.92万元债务重组收益,本以为可借此一举扭亏,但财政部2000年9月专门发文规定,这部分差额只能计入资本公积,因此去年渝钛白仍未摘掉PT帽子。二是ST郑百文的债权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也本想借债务豁免,使公司免戴PT帽子,但财政部今年一纸文件规定,其1.5亿元债务豁免应转入资本公积。现在,新准则出台,所有靠债务重组获取帐面利润的游戏今后将不能再玩下去了。
在去年资产重组热潮中,许多公司都进行了债务重组。如ST石劝业与长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及还债协议,其1451万元利息被免除,所欠长城公司2000万元债务转为双方共同投资。PT北旅则将1.4亿元债务转让给北汽集团。同样,PT红光去年底以资产抵债,其8.41亿元债权转移至红光集团承接,同时将玻壳生产线、土地及其他资产计9.22亿元出售给红光集团抵债,差额部分转为PT红光对集团公司的债权。今年1月20日PT水仙也公告,若将2亿元债务转让给原第一大股东上海纳赛斯公司,同步电子将受让相关股权并入主。这些新老债务重组肯定都要按新的规则进行会计处理了。
另据悉,在新制订的8项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和租赁三项是新制订的,另外5项,即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和非货币性交易是重新修订的。它们都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无形资产、投资两项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其余6项在所有企业中施行。这些准则必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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