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户主是公公,儿媳离婚有份吗
在拆迁房户主是公公的情况下,儿媳离婚时一般没有份,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是看拆迁政策。若拆迁是按房屋面积进行补偿,且房屋属于公公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所得权益归公公所有,儿媳无权主张分割。例如,房屋原本就是公公自建且产权清晰,拆迁补偿基于房屋面积计算,儿媳就不能参与分配。
二是若拆迁政策中有按人口因素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且儿媳在拆迁时符合安置人口条件,那么儿媳对于其基于人口因素所获得的相应拆迁权益部分,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比如,拆迁政策规定每人可获得一定面积的安置房屋或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儿媳作为安置人口有相应份额,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这部分权益。
总之,要确定儿媳在离婚时是否有份,关键在于拆迁政策以及儿媳是否因拆迁获得特定权益。
二、父母支持买房的钱,离婚后可以退还吗
父母支持买房的钱在离婚后是否可以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款项是对己方子女一方的赠与,比如通过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表明只赠与自己子女用于买房,那么该部分出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不存在退还问题。
二是若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通常是均等分割,而不是退还。
三是若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偿还后该款项应退还给父母。
总之,判断父母支持买房的钱离婚后能否退还,关键在于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要结合相关证据来综合认定。
三、婚前两人买房写一个人名离婚了归个人吗
婚前两人买房写一个人名,离婚时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一是若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为登记方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
二是若没有书面约定,虽然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购房款是双方共同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适当多分。
三是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一般可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其个人。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总之,具体房产归属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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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婚前两人买房写一个人名离婚了归个人吗,婚前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