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肖某参加同学聚会,喝了很多酒。聚会结束后,肖某神情恍惚的开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撞倒了行人杨某后,又撞到了树上,导致肖某当场死亡。请问,在肖某死亡的情况下,肖某需要对撞伤行人杨某的事负责任吗?
律师答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是由于当事人哪方原因造成的,每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占多大责任。当事人的死亡不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因此,即使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仍然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不过是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数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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