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老公可以卖吗
如果你和你的另一半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你们其中一个的名字,而且那个地方还写着“单独所有”,那这个房子就属于他/她的私人财产,当然可以由他们自己决定要不要卖掉。但是,如果上面写的不是这样子的,那么法律规定,没有你们两个人一起同意,就不能擅自处理这个房子!原因很简单嘛,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的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者,依法得享有着、用、收以及处分它们的权力!
二、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房产证没办理的之前要交物业费吗?
只要你的房子已经被收了,那就得交物业费,这和你有没有拿到房产证可是两回事儿!法律上也是这么讲的,业主你应该按照跟物业签订的那份合同,按期把物业费给缴清。如果你和房子的使用者商量好了要他来付物业费的话,那你们之间可以自个儿做主,但是业主,你还是得承担起连带付款的责任。
三、老公死了房产证改了继子的名字分房能分到吗?
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是可以确定这个孩子跟他/她的继父母之间是有扶养关系的,这样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彼此之间就都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在法律上来说,这种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下面这三个方面:首先,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还没有长大成人的继子女尽到了抚养的责任,那就包括:①、给孩子提供经济上的支持;②、在生活中照顾孩子,并且给予孩子必要的教育。其次,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但是因为某些情况导致无法独立生活或者具有限制性行动能力,继父母还是要承担起抚养的责任。最后,如果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并有能力独立生活,还能够赡养自己的继父母,那也算是一种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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