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北京离婚律师建议你这样办!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钱明
现实生活中,当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时,不想离的一方要么选择死拖住对方,坚决不离婚;要么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制造恐慌,让对方主动断了离婚的念头。在我们接待的准备走诉讼的当事人中,不乏这类被另一方告知离婚即将背负大额债务的情况。一般,涉及到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运用合法手段合理规避是最有用的方法。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下:如果离婚时对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应对?

先来看2个法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于那些被告知离婚便要背负大额债务的当事人,我一般会这样建议TA们:

首先,要马上同法院或者律师沟通,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同时,还可根据以下办法对“债务”进行基本判断,并以此来规避债务对自身的影响。

1.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2.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3.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4.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根据规定,只要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夫妻债务可以约定承担。但这样的约定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后对外则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离婚两年内如果发现对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

对于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这也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迹象,建议立刻咨询专业律师来判定,并争取多分财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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