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楼的房子可以卖吗,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房产纠纷 编辑:李安

一、没有收楼的房子可以卖吗

尽管可供销售,但由于尚未完成建设,暂时无法进行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操作。

在这一过程中,申办者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文件,且必须确保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一,申办申请书;其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再次,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此外,还需提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信息;最后,对于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还需提供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二、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若出现共同所有者中有一方拒绝出售房产之情形,当事人有权提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申请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共同所有者之间达成了关于禁止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以维护稳定的共有关系,那么这种约定应得到尊重。

若存在共同所有者因特殊原因急需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重大理由,则他们有权依法提出分割申请。

三、卖房子时没有丈夫没在场,就签字了合同有效吗

关于这个问题呢,我们得看具体情况来说了。

假设是夫妻俩一起签的买房合同,那么你在买房子之前就应该弄清楚这房子到底归谁管啊。

如果是说房子登记的名字是那对夫妻中的其中一个,或者是用另外一个没签合同的人的名头登记的话,那就不能简单地以为只要和夫妻俩签个合同就行啦,还必须要得到那个没签合同的夫妇的同意才可以哦。

因为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人能随便处置别人的东西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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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卖房子时没有丈夫没在场,就签字了合同有效吗,卖房子配偶没有签字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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