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有没有义务偿还2025,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新业主有没有义务偿还
原业主拖欠的物管费不应由新业主承担,因为合同是双方之间的问题,新业主购房后需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二、老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需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原房主欠物业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原房主欠物业费谁承担
原房主欠物业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晚交物业费有权收滞纳金吗?
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会比较担心是否被起诉、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或者说滞纳金,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
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
二、物业公司可以对拖欠的物管费收取滞纳金吗
法律上对于物业公司因拖欠物业费而收取滞纳金,没有明确的规定,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如果物业合同没约定滞纳金或约定不明确的,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滞纳金,即便物业提出要求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滞纳金。
三、拖欠物业费房屋可以过户吗
拖欠物业费房屋可以过户。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非同一法律关系,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当事人无权将补缴物业费作为交房过户的条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买受人没有义务支付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只对入住后即房屋交付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已经起诉的业主所欠物业费,业主就是不交物业费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五、小区换物业了,欠原来物业费还用交吗
小区换物业了,欠原来物业费还用交。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撤出小区后,仍然有权利收取其服务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一味不交,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同时,小区更换物业,前后物业公司会办理交接手续,相关资料和帐目都会转交给现物业,以前欠的物业费会有帐可查,应该要交纳。以前收的押金也同样会移交。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合同关系,即物业公司应是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维护和管理,由业主依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用。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义务,业主可根据物业合同的具体条款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六、前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不愿承担管理处怎么办
法律分析:您和房东已经完全交接完毕了。没办法。按物业的规定。您承担责任。必须您缴。但按法律规定是原房东去交。如果数额巨大的话。您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新业主怎么办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要求新业主缴纳,合理吗?
●原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需要承担吗
●原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有连带责任吗
●原来业主拖欠物业费,现在业主有权拒交吗
●原业主欠物业管理费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要交吗
●前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不愿承担管理处怎么办
●前业主拖欠的物管费是否需要承担
●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物业把新业主起诉了,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前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要求新业主缴纳,合理吗?,原业主欠物业管理费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