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社局官网招聘信息,河北省保定市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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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
为了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开展常态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保定市市区领取工伤待遇和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退休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
三、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间不是固定的每年1月,也不是认证周期内任选一个月认证,而是与上次认证的时间有关,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使用河北人社APP和易人社APP软件进行资格认证的,可以多次认证,认证期自动向后递延)。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待遇的下个认证周期开始纳入认证服务范围,退休月所在的认证期内不需要认证。
四、注意事项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要及时提醒本单位待遇领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
特别提醒:如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的,家属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五、认证流程
(一)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第一步: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河北人社”APP,或者登录应用市场搜索“河北人社”下载安装。已安装的,略过此步。
第二步:在手机中找到如下图标,打开河北人社APP。
第三步:选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
第四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
第五步:点击“刷脸认证”,再点击“去认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六步:认证完毕,提示认证成功。点击“安全退出”退出本次操作。退出后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二)易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易人社系统”,或者登录应用市场搜索“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仅限安卓手机)。
第二步:首次使用需要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两遍),并勾选《易人社手机APP用户条款》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人员跳过第二步)。
第三步:登录易人社,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第四步: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为本人认证
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本人认证”,页面跳转提示模板照片及姓名等信息,点击开始认证,进入刷脸认证界面,如未提示模板照片,则需前往经办机构建模后再行认证。
开始刷脸,确保光线充足,正脸对准取景框,等待扫描线检测,完成刷脸,提示“恭喜您认证成功”,表示本次认证周期资格认证已完成。
2.帮亲友认证
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帮亲友认证”进入亲友列表。点击右上角的“+”可新增亲友,可手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也可扫描身份证自动录入,点击确认,即可新增亲友。
已经新增成功的亲友,直接点击列表中姓名,即可进入认证界面,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认证。
来源|保定人社微信公众号
总 监 制: 李会斌 席晓靖
副总监制:张朝辉
监制:杨羚琰
审核:雷建立
编辑:黄罡
保定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保定市产业促进服务中心8名,保定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10名,保定市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创新发展服务中心5名,保定小学15名,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5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1日至2005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考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11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2、本次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标注直接面试的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和审核后,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为个人综合成绩。
1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网上缴费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直接面试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9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8月20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8月27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此次笔试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法组织实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①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到考点办拍照留存;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2023年8月31日前,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9月1日-9月2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要求同期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7日17:00,面试时间:2023年9月9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成绩。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后当天19:00之后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6、综合成绩。
(1)综合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3)直接面试岗位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各招聘岗位,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组织,体检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等原因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事业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高新区的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12-5037344;
保定市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088552;
保定市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12-3229118;
保定小学咨询电话:0312-3132163;
保定市高新区第一中心学校咨询电话:0312-6786506;
附件1.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保定市人社局官网入口查询
为满足保定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规定,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保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1名。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保定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以岗位信息表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4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5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3月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经历、入党、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报名首日(2025年3月3日)。岗位条件中要求保定市户籍(生源地)岗位包括雄安新区户籍(生源地)和定州市户籍(生源地)。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2月28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在笔试结束后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0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3月11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报名系统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考生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3月29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5年3月24日上午10: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
具体时间为: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或《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置在保定市区及部分县(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考试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2)考试科目: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考试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设备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考生密切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在报名专题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件。
(6)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等证明。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请密切关注报名专题网站相关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
1.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考生分组。
根据考生人数并兼顾相关情况,按照同一岗位或相同及相近学科安排在同一组的原则,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3.面试有关要求。
面试考点实行封闭入闱管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4.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评委全部实行异地选派。
5.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
6.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天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3)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小的。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市、区)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考察一般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并据实做出合格与否结论,形成考察报告。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根据《聘用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设备畅通。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咨询电话请查阅《保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汇总表》(附件2)。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4.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详情请查看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市人社局官网首页
高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学历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资格准入、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共7个,选聘单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本科阶段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民办、专接本、专升本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适时发布公告。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则相应增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网上报名统一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2:00,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市人社局负责报名网站保障及技术咨询。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进行网上初审。资格条件有关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需缴纳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8:50至11:50,下午14:30至17:00。地点:高新区管委会主楼三楼309会议室(高新区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院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应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资格复审通过后,会告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报名人数与招聘总数比例超过1:20时,面试时间相应延迟,考生须随时关注报考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5.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6.面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核、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社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高新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312-3327733,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社局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参照《有关重点高校名单》(附件2)。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高新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招募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更快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莲池区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就业见习活动,现将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招募见习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岗位征集
(一)征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
1.在莲池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2.具有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够垫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莲池区最低工资标准(现莲池区2200元/月),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4.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
5.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
6.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提交材料
1.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报告,填写《保定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3.《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协议书》(附件2)。
(三)见习单位职责
1.根据见习期限(3-12个月)制定见习岗位招募计划,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参加各类就业见习供需对接活动,能够及时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招募见习人员;
3.与见习人员签订《保定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及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待见习人员保险生效后方可组织上岗见习;就业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
4.就业见习单位要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以季度为单位按期申请见习补贴;
5.建立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带教人员开展见习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妥善解决见习期间有关问题和困难;
6.建立就业见习工作台帐,记录见习人员招募、到岗见习、保险购买、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补贴资金拨付、考核鉴定等相关信息;
7.为见习期满的见习人员出具《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留用或推荐见习人员就业;
8.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补贴标准
对吸纳符合就业见习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单位,就业见习至少3个月(含)以上,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莲池区2200元),按比例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比例为:对企业补贴60%,剩余部分均由就业见习单位承担。见习政策及标准如遇新政策从其新政策执行。
二、参加见习人员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毕业2年内(2023、2024年度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2023、2024年度毕业)未就业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大数据协查社保缴费、用工备案、工商注册等佐证为未就业),且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活动。符合条件的“雨露计划”学生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
3.身体健康,适合见习单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件的不能参加见习。
(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及原件;
2.毕业证书及原件(失业青年不提供)。
3.一张1寸证件照片。
三、报名时间、地址、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4年8月10日。
报名地址:
莲池区政务服务中心504室。
联系电话:
0312-5022199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莲池人社
总 监 制: 李会斌 席晓靖
副总监制:张朝辉
监制:冯钊
审核:雷建立
编辑:黄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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