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军人离婚军产房要上交吗
双军人离婚时,军产房是否上交需分情况来看。
一方面,如果该军产房是军队分配的、产权属于军队的福利性住房,夫妻双方仅享有居住使用权。在离婚时,房屋产权仍归军队,一般不存在上交的说法,但夫妻双方可能需要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协商分配。比如,一方继续居住,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等,具体分配方式需符合军队相关规定和政策。
另一方面,如果军产房经过合法程序,产权已明确归属夫妻双方,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房屋产权归属于分得房产的一方,不存在上交问题。
不过,军产房的处理往往受到军队管理规定的严格限制。在实际处理离婚涉及的军产房问题时,必须遵循军队相关政策要求,必要时还需向军队有关部门咨询和报备,以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二、离婚了没房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没房子户口的解决办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是迁回原籍。若离婚一方在原户籍所在地有房产或者有直系亲属愿意接纳其落户,可将户口迁回原籍。一般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向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的户籍迁移程序办理即可。
二是分户。若满足当地分户条件,比如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生活居住空间等,可申请在现居住地进行分户。通常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居住证明等,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分户手续。
三是经房屋产权人或单位同意,将户口挂在他人名下或者单位集体户上。比如亲属、朋友同意接纳挂靠,或者所在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供挂靠。不过,这种方式需要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离婚了产权房如何分
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是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归属等有书面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就依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分配。
二是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实践中,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双方出资比例不同,分割时可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四是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一方的赠与,为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一般按出资份额分割。
总之,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要综合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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