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_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_离婚财产分割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范然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分割夫妻财产应该遵循的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2.一般均分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3.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发挥物的使用价值,分得方依照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若协议离婚时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系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若协议离婚时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权期限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四、离婚后,一方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该怎么办?

离婚后,若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经人民法院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五、离婚财产分割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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