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2025,2023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的规定及注意事项。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期限约定要明确,包括违约责任中明确违约金和出资资格取代条款。明确的违约金和计算方法能够维护守约股东权益,同时起到震慑作用。出资协议中还可以约定,股东逾期出资后,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进行出资并获得相应权益。这些约定既保护其他股东利益,也保护公司利益。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1、《公司法》对出资期限的规定是由股东自行决定。
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二、出资期限约定的注意内容
1、期限约定要明确。随着公司法的修改,出资期限已经被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意味着股东的权利义务,也为有股东逾期出资,其他股东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依据。
2、出资义务、期限不要提前设定。
3、违约责任中明确违约金、出资资格取代等条款。
(1)明确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明确的违约金能够帮助守约股东尽快维护权益,同时违约金的明确,会使违约股东考虑违约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2)明确出资资格取代条款。出资协议中可以约定,股东逾期出资达一定期限后,其应履行的出资义务消灭,由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进行出资,在履行相关出资义务后,扩大持股比例或成为公司股东。此种约定,不仅可以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拓展延伸
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如何影响股东权益?
出资期限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完成对公司的出资义务。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对股东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严格的出资期限规定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资金流动。如果股东未能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短缺,影响正常经营。其次,出资期限的存在可以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防止某些股东迟迟不履行出资义务,从而导致其他股东承担过多责任。最后,出资期限的限制也可以促进股东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强化公司治理,确保股东共同为公司的利益努力。因此,2023年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对股东权益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保护作用。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但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的约定应当注意以下内容:明确期限、不提前设定出资义务和期限、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约定出资资格取代条款。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有助于股东权益的保护,也能对违约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约定出资资格取代条款能够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并维护公司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虽然投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实可行,一般是20年,20认购期限可在年后继续变更。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计划地收入资本进行运用的保证。各项投资的出资期限应按资本的出资方式具体加以确定。以现金投资,不论是人民币,还是外国货币,一律以收到或存入合营企业银行存款户之日为准。以建筑物、机器设备、未完工程以及原材料、物资作为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日期和各方协商确定价格入帐时为准。各项专有技术,则按实际收到有关资料的日期和商定的价格入帐时为准。合营各方如逾期未缴或未缴清的,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和赔偿损失。对于迟延利息的支付期限也应在合同中规定,防止无限期拖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2023年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的约定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即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由股东自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四、2023新公司成立出资时间怎么规定
一、新公司成立出资时间怎么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时间公司章程是有规定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外部责任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限公司出资时间限制
法律主观:1、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 办理营业执照 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2、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期限
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的缴清期限。
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不然,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期限
出资期限是合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合营各方投入资本的日期。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计划地收入资本进行运用的保证。各项投资的出资期限应按资本的出资方式具体加以确定。以现金投资,不论是人民币,还是外国货币,一律以收到或存入合营企业银行存款户之日为准。
二、股份注意事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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