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一级残疾标准,眼睛一级残疾标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吴翔峰

多重一级残疾标准,眼睛一级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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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一级残疾标准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现行标准(截至2025年),残疾证主要按残疾类别与等级划分,具体分类如下:


身份证证件号为身份证号➕两位数字

即最后两位数字分别代表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

比如最后两位是21,即听力一级残疾

除了精神残疾是红色背面外,都是蓝色背面


一、按残疾类别划分(7大类)

1. 视力残疾

涵盖全盲、低视力(矫正后视力低于0.3),需医疗机构眼科检测报告。


2. 听力残疾

包括完全失聪或听力损失>90分贝(一级最重),需耳科诊断与听力图。


3. 言语残疾

涉及语言功能丧失(如失语症、构音障碍),需神经科或康复科评估。


4. 肢体残疾

含四肢残缺、畸形或运动功能障碍(如截肢、脑瘫后遗症),需骨科或康复科鉴定。


5. 智力残疾

以IQ值为标准(<70),需专业机构智力测试及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6. 精神残疾

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持续1年以上未愈者,需精神专科医院证明。


7.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残疾类别(如盲聋双重残疾),需综合医学鉴定。


这是以前的残疾证,纸质版


最新一代的残疾证和身份证一样,是卡。方便全国通用。


二、按残疾等级划分(4个等级)

- 一级:完全丧失功能,需终身监护(如植物人状态)

- 二级:重度功能障碍,生活部分依赖他人(如高位截瘫)

- 三级:中度功能障碍,可有限自理(如单侧截肢)

- 四级:轻度功能障碍,基本能独立生活(如轻度听力障碍)


三、证件功能与政策

- 全国通用: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已实现社保卡融合


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


- 优惠政策:涵盖公共交通(地铁/公交减免)、景区免票、个税减免、就业扶持等

(国家政策还是非常好的,各种福利会越来越多,比如每年一次的免费技能培训等等)

- 申领流程:需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社区申请→区级残联鉴定→公示后发证


注:2024年起推行的电子残疾证可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APP同步使用,实体证有效期10年,到期需重新评定。

耳朵一级残疾标准


残疾等级划分标准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详细的规定,具体划分如下:


一级伤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社交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不能独立工作;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照看;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

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远距离流动受限;

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残疾具体分为: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多重残疾等多个类别,每个类别下又有不同的等级划分,如视力残疾分为一级盲、二级盲以及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等。这些详细的划分标准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残疾人的伤残程度。

具体评残标准请参见‌《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

一级残疾标准补贴多少


残疾类别有哪些?

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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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残疾分类


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多重残疾


视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听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言语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注:3岁以下不定残。



肢体残疾

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精神残疾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2

残疾分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视力残疾分类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视力残疾分级表



听力残疾分类

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分类

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言语残疾二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言语残疾三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中度损伤,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言语残疾四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轻度损伤,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肢体残疾分级

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


肢体部位说明如下:
(1)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
(2)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
(3)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
(4)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
(5)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
(6)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
(7)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
(8)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


肢体残疾一级

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基本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一: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

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基本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 mm;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手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mm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


智力残疾分级表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全部生活由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分级

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WHO-DASⅡ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大于等于116分,适应行为极重度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残疾分级

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注:最终具体的评测结果以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为准。



来源:《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

编辑:龙泉驿残联






一级残疾标准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2025年各地的残疾人补助政策,1-4级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补助标准:1. 寿县(淮南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寿县户籍且残疾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4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寿县户籍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4元。


2. 昆山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404.25元。

三、四级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88.75元。

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5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60元。

3. 宿州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4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94元。

4. 晋江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级、四级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121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护理补贴:生活困难的每人每月145元,非生活困难的每人每月115元。

二级护理补贴:生活困难的每人每月121元,非生活困难的每人每月92元。

5. 驻马店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81.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87元。

6. 铜陵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4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94元。

7. 韶关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9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80元。

8. 福建省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1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45元。

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37元。

9. 柳林县(山西省)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2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9元。

以上为部分地区2025年1-4级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具体政策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残联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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