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全称性侵害,涉及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是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一般大众最为熟知的性侵害形式就是强奸、猥亵和性骚扰。常见的通过自己的地位威胁一些有求于自己的被害人,迫使她们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在职场中比较常发生。还有就是来自亲戚、朋友等熟人的性侵。
一、性侵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犯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其中“胁迫”是指威胁、恐吓等精神上的强制。比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亲属、揭发隐私等相威胁,利用职权、教养关系等胁迫手段。 三、性侵的事后法律保护 4、将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视听材料作为证据提交警方,但录音录像要清晰,图像中要可辨认加害人,否则不足以构成有力证据。 最后,受害者报警为自己讨公道时,要面临“正常生活被打乱”“自己和家人的心理遭受伤害”“加害者的报复和污蔑”“报案和作证的二次、三次伤害”乃至“来自社会的负面言论”等等痛苦,并且司法程序流程耗时较长,要对此做好心理准备,建议被害人尽可能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绝该事件对自己的重复心理伤害,可用更多时间精力去重建自己的生活。 四、性骚扰的受害者可获得赔偿/补偿包括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女性受到性伤害受法律保护的范围
●女人受到性伤害是什么因果
●女人受到性伤害是什么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