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知识2025,中介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的案由一般有:代位权纠纷、撤销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悬赏广告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份,借款、借用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份,加工合同纠纷、测试、检验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份、以及知识产权合同纠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介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中介合同纠纷本身就是民事案件案由。民事案件案由应当依据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鉴于具体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焦点可能有多个,争议的标的也可能是多个,如果中介合同纠纷中涉及商品房买卖或者租赁的情况,本身也属于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合同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经济合同。 3.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可以有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中介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的案由一般有:代位权纠纷、撤销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悬赏广告纠纷、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份,借款、借用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份,加工合同纠纷、测试、检验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份、以及知识产权合同纠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中介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发生中介合同纠纷依照合同节分处理。可以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 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五、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的案由有:
一、代位权纠纷。
二、撤销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撒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试用买卖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买卖纠纷、拍卖纠纷、互易纠纷。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份。
八、借款合同纠份。
九、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份。
十一、融资租赁合同纠份。
十二、承揽合同纠份:加工合同纠纷、测试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
十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十四、运输合同纠份
十五、技术合同纠份。
十六、知识产权合同纠份。
十七、保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
十八、仓储合同纠份:仓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六、几种常见中介合同纠纷有哪些
(一)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中介带买方看房,一旦客户流露出购买意向,中介往往会趁热打铁,说服买方支付意向金并要求签订居间合同,而且会解释支付的只是“意向金”而不是“定金”,如果买卖不成还会退还。但等到买方不想买要求返还时,中介却说已交给卖方变成了“定金”,如果反悔会被没收。
买方付“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居间合同对意向金是怎么约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写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买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变成定金的。《居间合同》其实比正式的买卖合同都重要,其中玄机很多,但在二手房买卖中往往被忽视,特别是里面约定的“意向金转定金”的条款。
“意向金转定金”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包括总价及付款方式),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二)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跳中介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一、自如友家怎么签合同
签订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如果《居间合同》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须让上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居间合同》中没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上家,让上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下家要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了下家交给中介的是意向金,但一旦上家对《居间合同》予以签署并收受了意向金,那么意向金就变为定金了。
意向金与定金虽然指的是同一笔钱,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意向金相当于订金,允许反悔而不用承担责任。定金则不允许反悔,如果买方没有正当理由毁约则会失去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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