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房政策最新消息,济南买房政策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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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买房政策2025

  记者5月30日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持续推进全市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行动,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济南将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购房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该补贴活动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至10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享受补贴。

  据介绍,本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实施对象为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购房人应于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出售济南市自有住房且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并自2025年6月1日(含)起,再购买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政策性住房、商业、办公、司法拍卖等房产),自有住房出售时间应早于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

  补贴标准方面,济南明确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2025年6月30日(含)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2025年10月31日(含)前购买并办理网签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价款总额0.8%的购房补贴。购房价款依据“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确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自有住房需在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并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新建商品住房需在2025年10月31日(含)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手续,时间节点以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人,应于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提出补贴申请,经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后,发放购房补贴。

  后续,住建部门还将明确具体的申请流程及要求,并通过相关渠道告知市民。住建部门还设立了咨询电话0531-82077300,方便市民了解有关政策情况。

  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谷青

济南买房政策解读

8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发新政,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济南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学历以上购房者,缴纳社保满3个月购房”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自8月29日起执行。

目前济南购房政策一览:

济南目前的商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基础利率为4.3%,首套房贷利率会在基础上减20个点,也就是4.1%,二套房贷利率为4.9%。

济南的限购区域

目前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为限购区域,章丘和长清不限购。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条件

需要满足在济南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且只限购1套房。

济南本地户口限购情况

在限购区域内,普通家庭限购两套;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或者家庭有2个(包含2个)以上子女的,且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购买第三套房需要全款,不可贷款。

首付比例情况

本地户口,认房不认贷(没房,不论有无贷款记录),都可视为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40%。三套房需全款购买。

(据新黄河客户端整理)

济南买房政策咨询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1日讯 5月30日,济南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进一步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本市高品质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

(一)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家庭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二)支持还贷提取家庭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进一步扩大还贷提取业务范围,将办理人员扩展至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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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按照山东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鲁建发〔 2025 〕7 号)等相关要求,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以充分满足缴存人购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对购买高品质住宅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适度上浮最高贷款额度。

二、决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公布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三、具体举措

1.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即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2万提高到78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提高到130万元。

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单位:万元):

2.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78万提高到102万元,两人缴存家庭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提高到170万元。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2.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职工家庭住房需求,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首付款提取及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范围放宽。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变化、注意事项三个维度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实际,聚焦政策优化,以“亲情提取” 机制为突破口,实施了一系列有力调整,致力于拓展代际支持,助力职工缓解购房及还贷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二、核心变化

(一)首付款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放宽

原政策要求:根据《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首付款提取业务仅限职工及配偶办理。

新政策规定:支持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父母、子女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任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通过代际资金整合,减轻职工购房首付款筹措压力。

(二)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放宽

原政策要求: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仅限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

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扩大,除职工夫妻双方外,还包括其父母与子女(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还贷提取范围扩大后,家庭可支配还贷资金增加,有助于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三、注意事项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要求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需同时到场。

(二)还贷提取范围放宽仅限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偿还的总额度。

(三)父母、子女申请办理的,除按原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

闪电新闻记者 费燕妮 报道

济南买房政策放开

来源:【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8日讯(山东经济广播记者张晶晶)

济南购房新政策出台前后,贷款有何变化?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有何调整?一套房、二套房的区别在哪里?点击视频,听专家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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