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模板免费,银行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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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强制执行中,很多人执行立案后存在等、靠思想,完全依赖于法院去查控、处置被执行财产,当甩手掌柜,最后等来终本裁定。其实,申请人要跟踪掌握执行进展,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向法院提交各种申请,督促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分类解析与实务操作指南一、执行措施推进类文书核心作用:主动推进财产查控、处置及信用惩戒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管控执行时效、衔接程序转换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扩大责任主体,破解执行僵局
关键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20条。《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适用场景:债权转让后,受让人需承继执行主体资格。实务要点: 提交债权转让协议公证本; 提供转让通知送达证明(EMS邮寄回执+短信通知截图)。四、程序救济类文书
核心作用:纠正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权益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通过信用惩戒、舆论施压促履行
关键文书:
阶段 | 核心动作 | 文书组合 |
黄金30天 | 全网查控财产、启动信用惩戒 | 5+6+21+18 |
3个月攻坚 | 追加责任主体、推动财产处置 | 24+7+8+25 |
终本倒计时 | 移送破产审查、申请检察监督 | 30+36+37 |
申请人需摒弃“等靠要”思维,通过以下动作提升执行成功率:
精准化申请:针对不同财产类型匹配查控工具(如虚拟货币用《律师调查令》);体系化施压:信用惩戒(限高+失信)与财产处置(拍卖+以物抵债)双轨推进;专业化攻防:善用追加被执行人、移送破产等程序扩大责任主体。核心口诀:
查控动作快,惩戒力度狠;
程序衔接紧,终本不躺平。#执行##强制##强制执行法##老赖##遇到老赖不还款怎么办##当今社会为什么出现老赖##信用社会,“老赖”将何去何从##请问老赖是社会的毒瘤吗##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最怕什么##老赖为什么这么猖狂##老赖真的可以不还钱了吗?#
强制执行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
撤回执行申请是指在执行程序启动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主动要求停止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的法律行为。以下为详细介绍:
撤回执行申请的主体
撤回执行申请的主体只能是申请执行人,即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方当事人。这是因为申请执行人对自身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撤回执行申请的时间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直至执行完毕前的任何阶段提出撤回申请。无论是在执行法院刚刚受理执行案件,尚未采取实质性执行措施时,还是已经开展了诸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行行动之后,申请执行人均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撤回申请。
撤回执行申请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撤回执行申请的意愿,并说明撤回的原因。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书写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向法院提出,但法院会记录在案,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
- 程序终结: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此时,执行法院将停止所有正在进行的执行措施,不再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行为。
- 申请恢复执行的限制: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后,原则上不得就同一执行依据再次申请执行,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例如,撤回申请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因素影响;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新的情况,足以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履行义务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的审查与处理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撤回申请是否是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等。经审查,若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撤回执行申请的裁定;若发现存在问题,法院将不准许撤回申请,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
供稿: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王一淇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
最新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本
在法院对欠债人案件作出终本执行裁定后,债权人仍可通过以下三种法律途径积极追讨欠款,结合实务操作与法律依据,具体方法如下:
一、申请恢复执行:紧盯财产动态,重启执行程序
终本执行并非债权消灭,而是法院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暂时终结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操作要点:
1. 持续追踪财产线索:通过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工作单位,或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如法院“总对总”查控平台)查询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变动。例如,可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微信账户进行冻结,或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其房产是否存在抵押、过户等情况。
2. 及时提交恢复申请:一旦发现财产线索,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恢复执行申请,并附财产线索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等)。法院核实后将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3. 利用法院定期查控机制:终本案件在结案后五年内,法院每六个月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债权人可定期联系执行法官,确认查控结果。
案例参考:2025年广安市蒋某申请恢复执行案中,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银行账户有存款,最终成功执行到位5.3万元。
二、追加被执行人:突破主体限制,扩大责任范围
若被执行人自身财产不足,可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的方式,将责任延伸至与其存在关联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情形可申请追加:
可追加的主体及情形:
1.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若被执行人是公司,且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通过查询公司工商档案中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证明股东出资不实。
2.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或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时,可追加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3. 债务发生时的配偶: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需提供结婚证、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子女教育支出凭证等)。
操作流程:
1. 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向执行法院递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婚姻登记信息等)。
2. 法院审查与听证: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审查申请,必要时召开听证会。若申请成立,法院将裁定追加被执行人;若被追加人提出异议,需通过执行异议之诉解决。
三、提起代位权诉讼:穿透债务链条,直接主张权利
若被执行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第三人直接向自己履行债务。
适用条件: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需提供借条、合同、判决书等证明债权存在及已到期。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例如,债务人未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3. 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如债务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诉讼步骤:
1. 确定次债务人并收集证据:通过合同、交易记录等查明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同时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如无催款记录、未提起诉讼等)。
2.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债权人名义起诉次债务人,要求其履行债务。管辖法院一般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3. 参与庭审与执行:法院判决支持后,次债务人需直接向债权人履行。若次债务人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案例:2021年冯某诉重庆某公司代位权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债务人戴某怠于行使对某公司的工程款债权,判决某公司直接向冯某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成功实现债权。
四、辅助措施:多管齐下,施加综合压力
1. 申请信用惩戒: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购房等),迫使其主动还款。
2. 协商与调解:与被执行人保持沟通,协商分期还款计划。若达成协议,可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3. 调查财产转移行为:若发现被执行人在诉讼前后转移财产,可通过律师调查令查询其财产流向,或向法院申请撤销转移行为,追回财产。
五、注意事项
1. 及时行动:终本后需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动态,避免因疏忽导致财产流失。例如,定期通过企查查、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查询被执行人涉诉信息。
2. 专业协助:复杂案件建议委托律师,律师可通过申请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参与诉讼等方式,更高效地查找财产线索和推进程序
通过以上方法,债权人可在终本后积极主动追讨欠款,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在于保持耐心与行动,结合法律手段与实务技巧,逐步突破执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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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通知“终本”时:别放弃,这才是追债的关键开始
收到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的通知,很多债权人会感到绝望:难道钱真的要不回来了?法院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真的意味着“无计可施”吗?
先明确一个核心点: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而是暂时“中场休息”。
法院终本的本质,是在当前调查手段下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这并不代表被执行人真的“一无所有”。现实中,大量老赖通过隐匿财产、转移资产、虚假交易等手段逃避执行。此时,债权人的主动出击比被动等待更重要。
一、终本通知背后的真实逻辑:法院的“有限性”与你的“主动性”
法院执行依赖于现有查控系统和程序,但存在天然局限:
- 查控范围有限:网络查控系统可能遗漏被执行人的“隐性财产”(如未登记在名下的房产、代持股权、虚拟资产等);
- 调查深度不足:法院难以逐笔核查被执行人的资金流水细节,或实地追踪其生活消费轨迹;
- 程序优先级限制:执行法官人均案件量庞大,难以对单一案件长期投入精力。
你的优势在于:
- 可委托律师通过专业手段深入调查;
- 可聚焦个案细节,从“人”(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消费习惯)和“钱”(资金流向)入手挖掘线索。
二、收到终本通知后,立即做这两件事,抓住追债黄金期
第一步:锁定财产转移证据,追回“消失”的资产
操作逻辑:
很多老赖在诉讼或执行前就已开始转移财产,比如:
- 将房产过户给配偶、父母或“名义买家”;
- 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虚构债务转移资金;
- 将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他人,或解散公司逃避债务。
具体行动:
1. 委托律师调取“倒查期”内的财产变动记录
- 从判决生效日起向前倒推1-2年,核查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权等变动情况;
- 重点关注“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无偿赠与”“超常规大额支出”等异常操作。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即“撤销权诉讼”)。
2. 申请法院调查令,穿透式核查交易真实性
- 若发现财产转让给第三方,可申请调查令查询:
- 受让人是否实际支付价款(如银行流水、收款凭证);
-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亲属、同事、合作伙伴);
- 财产转让后是否仍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如房产仍由其居住,车辆仍由其使用)。
- 关键证据:转让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现场录音等。
第二步:深挖资金流水,从消费细节中揪出“隐形收入”
操作逻辑:
被执行人可能表面“没钱”,实则通过现金交易、他人账户代收代付、虚构支出等方式隐藏收入。比如:
- 用他人银行卡收取工资、经营收入;
- 通过支付宝、微信红包、数字货币等渠道转移资金;
- 频繁高消费(如出入高档场所、购买奢侈品)却宣称“无收入”。
具体行动:
1. 申请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详细财产及收支情况”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报告当前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包括: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固定收入;
- 投资收益、租金、知识产权收益等非固定收入;
- 日常消费支出明细(如大额购物、旅游、教育等)。
- 突破口:若报告内容与实际消费不符(如报告月收入3000元却每月消费2万元),可直接质疑其隐瞒收入。
2. 逐笔分析银行流水,标记“异常往来”
- 重点关注:
- 高频小额转账(如每天数十笔、每笔数百元,可能是分散收款);
- 周期性固定金额转账(可能是工资或租金收入);
- 向“关联账户”的转账(如配偶、子女、生意伙伴账户)。
- 实战技巧:要求法院对异常账户发起“延伸查控”,追查资金最终去向。
3. 用“拒执罪”施压,打破老赖“拖延战术”
-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以下行为,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 伪造、毁灭有关财产证据,或指使他人作伪证;
- 拒绝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且情节严重。
- 关键动作:
- 拍摄被执行人高消费现场视频(如奢侈品店购物、出入高档酒店);
- 收集其实际控制财产的证据(如车辆行驶证、房产钥匙、经营场所照片);
- 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最长15天),逼其主动协商。
三、终本前“抢时间”,终本后“留后手”
1. 尽量在执行期内完成调查动作
- 执行案件的“黄金调查期”通常在立案后的3-6个月内,此时法院查控系统活跃,法官对案件关注度高;
- 若在终本前已掌握初步财产线索(如转移记录、可疑流水),可请求法院暂缓终本,优先处理线索。
2. 终本后定期“唤醒”执行程序
- 每3-6个月向法院申请一次“财产复查”,利用最新查控系统扫描被执行人财产(如新增房产、车辆、存款);
- 若发现财产线索,立即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证据材料,法院应在10日内恢复执行。
3. 借助“执转破”程序倒逼清偿
- 若被执行人是企业,且资不抵债,可申请将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执转破”);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申请审计企业财务,追究股东抽逃出资、虚假清算等责任,甚至追溯至个人财产。
四、重要提醒:专业事交给专业人,避免“瞎折腾”
- 不要轻信“关系疏通”:执行靠证据和法律程序,而非人情往来;
- 警惕“风险代理”陷阱:部分律师夸大承诺却无实际能力,建议选择擅长执行实务、熟悉财产调查的律师;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与法院、律师、被执行人的每一次沟通(如短信、邮件、会议记录)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结语:终本不是“终点”,而是“战术转换”
老赖的“无财产”往往是“伪装”,而债权人的“有办法”需要“主动挖掘”。从今天起,把“法院说没办法”转化为“我来想办法”——查转移、追流水、用刑罚,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记住:法律不会保护“躺平”的权利人,但永远为“积极行动”的人保留机会。
行动清单:
✅ 收到终本通知后24小时内联系律师;
✅ 48小时内启动财产转移倒查;
✅ 7日内提交资金流水分析报告;
✅ 30日内确定是否提起撤销权诉讼或拒执罪控告。
(注: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整理,具体操作需结合个案细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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