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邮寄行为保全证据公证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许然
【案情简介】

2020年X月XX日,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来到我处,称其代理公司因XX纠纷将进行诉讼,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我处申请对向XXX寄送《XXX申请书》的行为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受理后,公证员进一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有关具体情况,对当事人的身份资质和提供的材料等进行了审查核实。详细了解情况后,并将风险、注意事项和法律后果对申请人进行了充分的告知。保全过程中,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吕XX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XX于来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理州分公司XX路营业厅。杨XX以中国邮政标准快递的方式向XX市XX的XXX寄送《XXXX申请书》X份及附件X份,杨XX在苍山路营业室现场提供地址并确认了“中国邮政标准快递”单,并取得“云南通用机打发票”一份。公证员人员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对每一个环节、具体行为与代理人一同参与,并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记录并拍摄现场照片,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20)云大XX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云南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XX,住所:禄丰县XXX。

法定代表人:王X,一九XX年X月X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XX。

委托代理人:杨XX,X,公民身份号码:53XX,执业证号:15XX,系云南XXX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云南XXX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代理人杨XX于二○二○年X月XX日来到我处,申请对地址为XX市XXX的XXX寄送《XXXX申请书》及附件的邮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吕XX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XX于二○二○年X月XX日来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大理州分公司XX路营业厅。杨XX以中国邮政标准快递的方式向XX市XXX的XXX寄送《XXXX申请书》X份(每份各XX页)及附件X份(详见附件一),杨XX在苍山路营业室现场提供地址并确认了“中国邮政标准快递”单(单号:11XX)(详见附件二),并取得“云南通用机打发票”一份(发标号码:007XXX)( 详见附件三)。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XXXX申请书》及附件、中国邮政标准快递”单和“云南通用机打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由本处制作《现场情况记录》一份和现场照片三张存于本卷档案内。

附:1.《行政复议申请书》及附件

2.“中国邮政标准快递”单

3.“云南通用机打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二○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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