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出自,人命关天,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怎样理解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梁昭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出自,人命关天,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怎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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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是什么意思

爱吃火锅的朋友,

一定都知道黄喉,

又脆又嫩倍受欢迎。

黄喉是哪个部位?

黄喉一般指猪或牛的主动脉,

是全身最粗大的动脉。

人也有黄喉,

即贯通胸部到腹部的

一根粗大的动脉。

主动脉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

不是太粗、就是太细

作为人体最粗大的动脉,主动脉负责将血液从心脏输送到全身各个器官和组织。其实黄喉也会得病,也就是大家更为熟悉的主动脉疾病,这种疾病严重起来还可能危及生命。

随着机体老化、抽烟等不良习惯的影响,以及各种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的长期侵扰,人体主动脉也会出现各种问题。

主动脉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不是太粗、就是太细。也就是指,主动脉扩张性疾病、主动脉缩窄性疾病这两类疾病。前者主要是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后者则主要是指主动脉狭窄闭塞。

主动脉太粗=主动脉瘤

主动脉太细=主动脉缩窄

综合自“科普先森”,作者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方圆 董智慧 符伟国

来源: 新闻晨报

人命关天

世间都说:阅尽世间万卷书,不如读懂一本《周易》。这句话说得一点不为过。

《周易》在中国,本就是“文化之底,群经之首,大道之源”。

故宫就是按照《易经》卦理来设计,蕴含精密数学原理,历经600年风吹雨打,依然金碧辉煌;

儒家以《易经》乾卦立派,道家以《易经》坤卦立派,兵家三十六计也是来自《易经》;

最近的研究更表明,《易经》的每一卦,都是一首诗,文学、美学价值,完全不亚于《诗经》

因此就有人说,读懂了《周易》,便是读懂了中国人的根!

《周易》之所以博大精深,就是因为它内容的包罗万象。

诸葛亮精通易学众多分支,创作“八阵图”,用于排兵布阵。

孔子晚年独钻《易经》,甚至翻断了编竹简的绳子。

京房师从焦延寿学易,发明了“六十四卦纳甲法”,和八宫卦系统。被后世称为“京氏学”。


鲁迅曾说,不读《易经》,就读不懂中国文化、在中国社会生存的道理;

马云更多次公开推荐《易经》,并忍不住感叹“自己得益于比别人读得早。”


杨振宁、李政道从《易经》的阴阳消长的原理中得到启发,提出了原子能态二组的奇偶性存在着盛衰消长的变化,这一重大发现使他们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

1953年华生和克立克提出了DNA双螺旋结构模型,很震惊地发现,中国的《易经》64卦爻象图与《遗传密码》有着惊人的一致性,直接再现了生命的本质;

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易经所蕴含的科学性,其实是一部涵养福报的指南书籍。

在《易经》中,为我们揭露了2个人生真相:

生活中,这3种人命最苦,这3种人最有福!看看你是哪一种?

3种人命最苦

1、固执的人

在《易经》里面,易就是变化的意思,它强调阴阳两部分,任何事物都有着正反两面,都都有对与错,有奇与偶,有福与祸。

人的机遇意识随时在变化的,而我们在面对不同的情况的时候,都应该根据当前的形式,来调整自己的战略。

那些,撞了南墙还不回头,选错了方向,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白费的,固执不知道变通的人命最苦。


2永远不知足的人

天机浅者,嗜欲深。

这句话就是在告诉世人:若一个人产生了贪念的时候,他生命里面的智慧,就会逐渐被消磨殆尽。

《易经》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大道很简单,道不神秘也不复杂,也就是阴阳两个字。

放在人的身上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可以发现,越是高境界的人,生活的都非常幸福,因为他们懂得知足常乐。

而那些觉得永远不满足的人,

人也是一样的,境界越高的人,生活和生命都很简单,因为知足常乐。

欲望,让人永远得不到满足,这便是痛苦的根源,所以不知足的人,最苦。


3、缺乏敬畏心的人

《易经》中说:“天垂象,见吉凶。”

天地有自己的法则,万物也有自己的法则

在天地面前,人是狭小的,而天地之间的规律智慧,一定是比人好药高的。

有人曾经,问孔老夫子:“您相信鬼神之说吗?”

孔夫子回答:“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们做人,一定得懂得谦卑,对天地,对鬼神,对自然万物,要有敬畏之心。

南怀瑾先生说,

山最高了,但它却处在平地的下面,而这块平地呢,却又在山顶上。谦卦的道理就是这样。你到了最高处,就要平实,不要认为自己高,这就是谦的道理。所以地山谦,山最高,像昆仑山、喜马拉雅山顶,那多高呀!但是高有什么用呢?高要能下才好。山顶上面是平地。

意思就是:最高处要是最平凡的,最平凡最恭下的就是谦卦


三种人最有福

1、人有善念,天必佑之

善念是一颗种子,善行是开花,善报将是收获的果实。

善有善报,一个人积德行善,自然是有福的

人生而为善,只是在环境的渲染下,有的人选择走向了邪恶。

学好需要很久,但变坏只需要一个念头

人们一定要绷紧善恶的弦,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易经》里讲:厚德载物。

怀揣着善良,心存着善念,多做善事,无形中就会为你避开很多祸事,让你享受幸福的人生。

2、改过迁善

《周易》64卦中有一个益卦: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益卦重点讲的就是改过迁善。

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不断积累自己的错误,这些错误形成一个“势”或者说“气场”,这些恶“势”不断蚕食人的好运。

但是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的错误,但是就是没有勇气改正,而这个也正是,层次低的人,比较会放纵自己的原因,他们都是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习惯的人。


3自强不息,刚健有为

《周易》里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人应当效法大地的品德,用厚德承载万物;要效法上天的品德,以刚健的精神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是在大地之上种下福田,而自强不息则是为自己争取更广阔的天空。

自强不息的本质,就是众多经典中所说的日新其德。阴阳相摩,八卦相荡。世界时时都在变化,万事万物在下一刻都是新的。

自强不息,就是永远在进步,永远不满足。有智慧的人应当效法阴阳变化日新,不断改掉过错,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在岁月的流逝中修养自我,升华自我。

当然,人的命毕竟不是全靠天定,但是《周易》的伟大不在于创造了或者间接产生了一系列的“算命之法”,而在于它启发我们明了人间的“贞正之道”,如果我们能沿着《周易》指明的这条“贞正之道”,人生道路必然能够元亨利贞。

《易经》的智慧需要我们思考,中国人到何时都不能忘了《易经》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对于《周易》有着“封建迷信”的刻板印象,但是殊不知,周易的博大精深,岂止是国学范畴,它的包罗万象,放眼全世界,能与之相媲美的,也是寥寥无几。

《周易》不仅是一本“奇书”,也是关于人生问题的“答案之书”。

以前听人这么说《周易》的学问博大精深,我还不太理解,直到后来,我听到一位老人家讲:

我们从出生,到上学,再到工作、结婚,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其实都能在《易经》中找到提示;

因为《易经》足足64卦,每一卦就是一种人生剧本,而你的每个选择会产生什么结果,它早就帮你推演完了;

很多事情,看似是运气,其实根本有迹可寻。


世界人类唯一的智慧宝典,首推中国的《易经》

《易经》一共64卦,对应64个人生决策心法,道明了婚恋、家庭、教育、职场的基本发展规律。

它可以教会我们,要如何按规律办事,做出正确选择,如何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红红火火。

无论为商,为政,为学,还是为人父母,面对不同的问题和危机,你都能在里面找到解法:

《易经》可以告诉你,根据今时今日的条件,如何选择才是最正确的。每选对一次,成功几率放大10倍、20倍。

我经常听到周围看易经的朋友说:古书文言文看不懂,解读得很无聊看不下去,不知道如何用到实际生活中等等。

因此,我总是会向他们推荐自己正在学习的《图解易经》,普遍反映都是完全没了因为文言文导致的阅读困难的问题。

它从五行、天干、地支、太极和八卦的讲解,再到《易经》中的象、数、理的介绍,最后引入到《周易》,以图解文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讲解学习《周易》所需要的基础知识。

它在尊重原著内容的基础上,还原最真实的《周易》,并且通过结合实际的例子来告诉你如何去分析问题,让《易经》64卦不再是冰冷冷的符号,而是能让你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大智慧,着实让我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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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如草芥

如果做一件事情,你不计报酬得失,再辛苦也毫无怨言,做事做到欲罢不能,那就是你的天命。

「曾仕强每日箴言」

|全文共2800字,深度阅读需8分钟,受益终生|

关于命运,杨绛先生曾经写道:神明的大自然,对每个人都平等。


不论贫富尊卑、上智下愚,都有灵魂,都有个性,都有人性。


但是,每个人的出身和遭遇、天赋的资质才能,却远不平等。


有富贵的,有贫贱的,有天才,有低能,有美人,有丑八怪。


凭什么呢?人各有“命”。


“命”是全不讲理的。是命,就犟不过。所以,只好认命。


许多人辛勤一世,总是不得意,老来叹口气说:“服服命吧。”


为何命运总是捉弄人?为何有人命运很凄惨?为何命运很难改?


那你知道什么是“天命”?为何我们不但要“听天命”,还要“知天命”吗?



1

什么是“天命”?



有人说“天命”不就是迷信吗?当然不是。


一九0九年,丹麦生物学家乔安森根据希腊文“给予生命”的意思,把人类生命的基础,命名为基因。


一九五三年,英国物理学家弗朗西斯·克里克和美国生物学家詹姆斯·华生发现DNA的结构,也就是每种基因的组合,很像螺旋状的分子楼梯。


科学家已经知道:全部三万多个人类基因,都固定地依序附着在DNA楼梯上面。


DNA则神奇地包含在每个人类细胞中心,宽度不到千分之一的细胞核里面,用来主宰人体内所有的变化。


换句话说,我们身体的一切变化,都必须服从DNA的命令,构成了我们的“天命”。


人人都有DNA,排列组合各有不同。人人都有“天命”,只是先天的人生规划不一样而已。


我们中国人所说的“天”,就是自然;“命”是每个人一生必经的轨道。


而自然赋予我们每个人一个使命:就是用每个人先天的各自的差异和特长,用每个人一生的时间来发挥和运用,在社会上来扮演不同的角色,一辈子要做不同的事情,这就是“天命”。


每个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各自有各自的先天的人生规划,这就是“天命”。


因此,天命跟迷信并没有关系。



2

为何要“听天命”?



《中庸》说:“尽人事,听天命。”


其实,“尽人事”就是后天的人生规划;而“听天命”才是先天的人生规划。


如果你尽了人事,就不要去管结果。


人生,其实是来享受过程的,而不是来看结果的。


结果,其实大家都一样的:六尺长,三尺高,三尺宽,一个棺材而已。


那有什么好看的呢?


人生的过程才是比较重要的。


所以,一定要记住——


老天让你有钱,那是用钱来考验你的,考验你有钱怎么过生活;老天让你没钱,那也是考验你,考验你没钱怎么过生活。


如果你的生意很好,那是老天在考验你,生意很好的时候该怎么办;如果你的生意很差,也不过是老天在考验你,生意不好的时候该怎么办。


一个人如果拥有了这样的观念,那就对了。


每一样东西都叫做“天考”。


如果你用迷信的眼光去看,那就很糟糕;如果从“道”的角度来看,那本来就是这样。


所以说,一个人做得再好,但能否成功,还是要“听天命”。


因为先天的人生规划和后天的人生规划,这二者的配合程度,决定着一个人最后的的人生成败。



3

为何要“知天命”?



孔子说,五十知天命。五十所知的天命到底指什么?


首先,你要知道“五十而知天命”对应一句话,叫做“发愤忘食”。


这样你才知道,一个人小的时候是不能发愤忘食的,发愤忘食是有条件的。


因为那时候志向还没有定下来,原则也没有定下来;更因为小时候还没办法明白自己这辈子是来干什么的。


在这一切都没有确定的时候,就发愤忘食是很危险的。


发愤忘食干什么?看言情小说,完了;交朋友,也完了;上网吧,更完了!


人生不易,五十岁驻足回眸,才发现:一路走来,好像总是有一只手在安排,非得那样不可。


其实,这就是自己从小到大,点点滴滴累积起来的结果。


命是因果关系,过去种什么因,今日得什么果,便称为命。


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因果里,都要为自己的命运担负起百分之百的责任。


《易经》告诉我们,一个人每二十年会变一次。


如果你现在三十岁,就要为将来的五十岁负责任。


五十岁,你要知道,不能怨天尤人,因为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而人努力一辈子,也不过是在证明自己有什么样的命。


因为命是固定的,叫做一切皆有定数,定数就是最后的结果。


你一辈子努力,努力到最后才知道:原来,自己这辈子是来当总经理的,这就是你的定数;原来,自己这辈子是来开计程车的,这也是你的定数。


即使证明自己是不成功的,不成功就不成功,只要心安理得就好。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成功呢?


每个人来到人世间,是要过自己的生活的,是要过跟别人不一样的生活的。


每个人都一样,也不可能,这个在心理学层面就叫做个别差异。


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一个人完全跟你一样,这就是个别差异。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学别人?即使学也学不像,那样只会浪费时间。最终,还是要做自己。



4

为何有人命运很凄惨?



《易经》说:“翰音登于天,贞凶。”


鸟一直往上飞,等发现自己很累,难以支撑的时候,一定有凶祸。


一个人,如果不当位,没有诚信又要装能干,就像一直往上飞的鸟一样,飞到上面,孤立无援,自己又没有气力支撑下去,最后的命运一定很凄惨。


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徒有虚名,现在看起来是不得了,飞得很高。


但是,虚名又能支撑多久,虚名又怎么可能持久呢?


所以,这样的人很快就会栽下来的,最后的命运很是凄惨。


《易经》说:“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一个人很孤立,跟外界不来往,能持久吗?最后,一定是要遭遇凶险的。


偌大的房子,空空如也,只有一只鸟孤零零地飞。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和任何人来往互动。现在的话就叫宅男、宅女。


那么,一位君王,如果有朝一日,贤明的高士都袖手旁观,人才都被逼走了,都不敢来了,偌大的房子没有人气,凄凄凉凉,后果可想而知。


历史上,唐明皇刚刚即位的时候,建立了丰功伟绩,英明得不得了,知人善用,是得人者昌的好成果,开创了“开元盛世”的大好局面。


可是,后来发生了“安史之乱”,开明盛大的局面毁于一旦。


孤寡高傲,最后的命运一定很是凄惨。



5

为何命运很难改?



命是谁造的?命是自己造的,DNA是由自己安排的,自己造出自己这样的命运,也是合乎自作自受规律的。


那么,命运不济,命运凄惨,怪谁?怨谁?还是认命吧。


人生能否重来?没有办法重来。人生最奥妙的,就是你永远没有办法重新来过。


命可以改吗?DNA一经选定,就很难改变。


从一个人的性格,就可以看出来。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运气是起起伏伏的,没有人能永远拥有好运气。这就叫做人生。


若想改变命运,唯一的办法,其实就是行善积德。


那么,怎样才能发现自己的天命,知道这辈子要做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如果先问赚多少钱,结果会怎样,甚至感觉单调乏味不想做,很显然,那不是你的天命。


如果做一件事情,你不计报酬得失,再辛苦也毫无怨言,做事做到欲罢不能,那就是你的天命。


如果后天的人生规划跟你的天命刚好吻合,恭喜你,这就是你今生的定数。

总而言之,“天命”不是迷信,“天命”是先天的人生规划。


你若拥有了“天考”的观念,就会懂得:一定要努力尽人事,然后顺其自然“听天命”。


你若拥有了“自藏”的概念,就会懂得:一个人如若孤寡高傲,终将导致人生的命运很凄惨。


你若参透何谓五十“知天命”,就会悟道:命是因果关系,过去种什么因,今日得什么果。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因果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负起责任。


本文策划:若卿

本文内容:曾教授著述汇编

人命网

光绪二年十月十九日,四川南部县衙门前刮起一阵秋风。一位佝偻老妇在状纸上按下指印,她的儿子谢相荣被指“投河溺毙”,而何步顺、何大俊父子的名字赫然列于被告。这桩看似寻常的命案,却在三个月间撕开一张由谎言、金钱和宗族博弈编织的巨网。最终,当一百二十串铜钱叮当作响时,真相却永远沉入了河流的漩涡中。

一、河边的错误:谢相荣的死亡疑云

若以后见之明来看,早在九月,命运就给谢相荣的死亡埋下了引线。

十月二十四日,何步顺诉称,其子何大俊在文生何锦新馆内肄业。九月十九日夜,馆内被窃,其子遂投鸣场头杜玉发,没有结果。直到十月初九,何大俊前往保正谢天恩家吃喜酒,酒宴上看见李如连身上所穿的羽缎莺膀,正是他失窃之物。而杜玉发等人知道后立马决定追寻余赃,后杜玉发同谢天恩盘获盗贼谢相荣,发现谢相荣实为甲长柯士杰窝藏。而何家对于押送过程并不知情,也没想到谢相荣会在押送途中跳河身亡。在谢相荣死后,杜玉发等人借死人敲诈李如莲、柯仕杰四十串钱瓜分,并串通敬大鼎,不许何大俊呈禀,暗放尸母存案,却又突然出现“谢相朝恶搕民钱十八串不遂,捏词将民父子控告”之情形。

可以说在何步顺的叙述中,何家只是一个被盗窃的苦主,窃贼在押送途中死去,与苦主实在无关,却因杜玉发、谢天恩等人的攀扯,以及未答应谢相朝的要求,而被控告,实在可伶。

第二日,李如连的诉状中也对何步顺所称杜玉发恶搕之事进行了回忆,其在诉状中直接称“玉发籍死,暗支敬大鼎伙搕民钱二十串,私和存案”,而不料谢相朝最终状告了何大俊,掀开了这个案子,并提了自己的名字。同日,杜玉发上诉否定,称自己不知九月何大俊被窃一事,十月十九日才知大俊被盗,且自己在抓获谢相荣后并未参与押送,对于有无贿和人命之事,自己不在场,也不知情。然而,谢天恩的诉状却带来了转机,其称“民到县求和认捞,外给幺娃(即谢相荣)之母谢谭氏衣棺钱两千文,具存不报。后有家族谢相朝等风闻大俊在途殴打相荣落河”,遂不服开告。承认了自己参与“私和人命”一事。

本案的另一中心,谢家,却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才再次进行了回应。回应者谢相才、谢相荣胞兄称,相荣以卖布为生,因大俊欠布钱不给,两方结下仇怨,才被污蔑偷窃财物,由此被绑押到刘姓店内殴打多时,后大俊等人又假托送官将其押到迴龙寺旁,而将其弃于河中淹死。谢相才强调自己当时未在家中,谢谭氏已经八十岁,被何步顺、何大政、何大俊等人哄骗来城捏情存案,实际是“贿串地邻捏情传递,自行掩过,视人命为儿戏”。(见图一)

图一 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谢相才为具禀何大俊等畏罪窃抵事禀状

两日后,何步顺再次牵头上诉,此次上诉内容基本是对之前状纸的复述,不再赘述。

截止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主要的诉讼双方即谢、何两家的诉状中已然出现三个矛盾:谢相荣在此案中究竟是何种身份?是否死前被殴打?是自杀还是“他杀”?

这桩命案涉及多方,关系错综复杂。

十一月初四日,南部县县衙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除何步顺、谢相才外,到衙被审的还有谢谭氏(谢相荣、谢相才的母亲)、谢相贤(据笔者推测为谢家宗亲)、谢俸德(据笔者推测为谢家宗亲)、谢必全(乡约、谢相荣远亲)、谢相朝(差役、谢相荣远亲)、陈勋(何家用于证明被杜玉发等搕要钱财的证人)、敬大鼎(被何家指控搕要钱财,私和人命) 李如连(窃贼,被指与谢相荣勾结) 谢天恩(保正,被何家指控搕要钱财,私和人命)、杜玉发(场头,被何家指控搕要钱财,私和人命)、何锦新(文生,何大俊的老师)、张子昆(谢家的证人)。(见图二)

图二 光绪二年十一月初三日南部县衙为计开谢相荣投河溺毙案内人证候讯事点名单

以上等人各执其词,大致可分为三派,一派是以谢相才、张子昆为代表的“谢派”,他们坚称谢相荣被绑押到刘姓店内殴打多时,而后何大俊等人假托送官,押到迴龙寺旁将其弃于河中淹死。且张子昆还称自己目击了何大俊在河边殴打相荣一事。第二派则是以何步顺、何大俊、何锦新为代表的“何派”,其供词一口咬定谢相荣是在押送过程中被打后投水身死,而何大俊并未参与押送。第三派则是由杜玉发、谢天恩等人组成的,他们皆因“私和人命”被控这一罪名被控,期间杜、谢二人也被“何派”多次指为真正押送相荣之人。

而在此次审理中,何大俊、柯士杰、张子昆、何步顺、何锦新、李如连、敬大鼎、许登才、陈勋、杜玉发在各人均证实谢相荣偷窃何大俊衣物之事。同时,谢天恩、杜玉发也承认自己不应该贿赂、糊弄,忽视人命,而被掌责。更为重要的是,十一月初四的叙供中给出了谢相荣死前是否被殴打这一问题的答案,经验讯,谢相荣死前的确被殴伤。

不过,仍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谢相荣为谁所打,或者换言之是谁押送了他?而他又是如何“溺水”的呢?

由于本案历时较长,何、谢两家反复上诉,其诉状与叙供中多有与前相同之词,为便于叙述,笔者对与前文一致的信息不再一一赘述。

十一月初五日,何步顺再上禀状称谢相荣是被柯士杰窝留不禀,且其“私将相荣锁搕,转籍相荣否何身死,伙搕匿报,复串谢必全冒为尸亲,嚇诈民钱”,未遂,于是买流氓张子昆做假证,谢天恩也从中勒索,更为值得注意的是,何步顺在这一诉状中,突然指出押送谢相荣的人为朝陽何老五,是谢天恩指派的。

两日后,谢相才等再次上诉,称相荣左脚是跛的,而右脚又被打断,绝无法自行投河,请求县衙查清真相。同日,官府再次审张子昆,张子昆却改口称谢相荣是在河边被何老五用木棍殴打后,痛极滚入河中溺死。

初八,依据谢相才的禀状、张子昆的叙供,何步顺再称,谢相荣腿脚不便,不可能被自己儿子殴伤后自行二十里跳河,绝对是其他人在押送过程中,将谢相荣于河边殴打后致其跌入水中溺死。同日,官府再次审理此案,得杜玉发、何大俊、谢天恩三人叙供。三人皆称铁链从杜玉飞家获得,殴打谢相荣的为何老五等一干朝陽。何大俊改称其与何锦新同在一里外轿上看见这一情况,整个故事的叙述框架没变,各个嫌疑人的所作所为却在新的叙述中悄然改变,而随着“何老五”这一人物的加入事件越发扑朔迷离起来。而在“贿和人命”一事上,则基本得出了杜玉发、谢天恩等人的确“私和人命”这一结果。

此后谢家、何家又反复上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谢家在十一月十八日的禀状中对“何老五”此人的突然出现进行了回应,称何家“东支西推,意欲买人背案,狡脱罪名”。

十一月二十九日官府再次审讯,在此次审讯中,何步顺承认谢相荣为其子何大俊在河边所打后翻身滚入河中致死。且承认何大俊、杜玉发、谢天恩、李如连贿和人命。以此时来看,谢家完全处于此次诉讼的上风,然而事情却在几天后发生了大转变。

十二月初七日,官府对此事再次审理,一直坚称其弟为人弃河溺死的谢相才却也突然承认衣物为其弟所偷,且其弟为“畏罪自杀”并同意了官府给出的方案:

问,据谢相才供:死的谢相荣是胞弟,平日不务正业。何时行窃何大俊书馆衣物,小的先不知道。十月十七日,小的从外回归,母亲谢谭氏告知,十一日何大俊们来家盘问胞弟怎样行窃,胞弟先没承认,被买赃的柯士杰当面对质,胞弟终自认行窃属实。当被何大俊们把胞弟拉走后,来听得胞弟走到迴龙寺投河身死,母亲赶拢查看,何大俊俟捞获尸身,帮给安埋钱文,叫母亲赴县衙存案。小的闻知不依,投凭族人谢相朝们报验的,今蒙覆讯胞弟谢幺娃(即谢相荣)实因行窃被送畏罪投河身死,并没别故,蒙断何大俊们帮凑埋葬一百二十串,小的具领就是。

而何步顺也称不应与杜玉发、李如连、谢天恩等贿和人命,表示可以“帮凑谢谭氏母子埋葬钱一百二十串”,“问,据谢天恩、杜玉发、李如连共与何大俊同”。

十二月的寒风卷过县衙檐角,这场拉锯战终以一百二十串铜钱仓促落幕。何家突然低头认错赔钱,谢相才突然改口承认弟弟偷窃,何大俊只认“不该私和人命”,一直没有出现的“何老五”。更蹊跷的是墨批朱批间,官府始终回避最关键问题——究竟是谁将活人推入深渊?

二、私和人命

此案案情曲折,直到最后,案子中仍有许多谜题未能解开。细看下来,却不难发现两条线索交织其间,一个是何、谢两家围绕谢相荣死亡原因的反复拉扯;另一条,则是杜玉发、谢天恩等人围绕“是否私和人命”的反复审理。前者,疑虑重重,真相掩藏在了历史的迷雾中;后者的经过与结果却在本案中得到了显现。而透过“私和人命”这一现象,我们也能回归当时四川的社会风俗与法律氛围。

何谓“人命私和”?

凌德麒在《新编文武金镜律例指南》中对此有所解释:

律说私和,就各该抵命者言。如谋故、戏误、斗殴杀人,各有本罪者,而尊卑受财私和,当计赃准窃盗论,照追入官。若威逼、过失二杀,则犯人罪止收赎。虽尊卑得财,亦所当给,但不合私受,问不应杖。若多取,则坐赃论。若同居人取受,问恐吓;里长、总小甲受财许和,问枉法。常人私和得财,亦准枉法。(《新编文武金镜律例指南·人命类·尊长为人杀私和》)

而《大清会典》与《大清律例》中对此“人命私和”也有着明确规定:

尊长为人杀私和。凡祖父母、父母及夫、若家长为人所杀,而子孙、妻妾、奴婢、雇工人私和者,杖一百,徒三年。期亲尊长被杀,而卑幼私和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以下,各递减三等。其卑幼被杀,而尊长私和者,各减卑幼一等。若妻妾、子孙及子孙之妇、雇工人被杀,而祖父母、父母、夫、家长私和者,其八十,受财者计赃准窃盗论,从重科断。日常人私和人命者,杖六十。(《大清会典》第一百二十卷《律例十一·人命》)

凡人命呈报到官,该地方印官立即亲往相验,止许随带仵作一名,刑书一名,皂隶二名,一切夫马饭食,俱自行备用。并严禁书役人等,不许需索分文。其果系轻生自尽,殴非重伤者,即于尸塲审明定案,将原被邻证人等释放。如该地方印官不行自备夫马,取之地方者,照因公科敛律议处。书役需索者,照例计赃分别治罪。如故意迟延拖累者,照易结不结例处分。若系自尽,并无他故,尸亲捏词控告,按诬告律科断。如刁悍之徒,藉命打抢者,照白昼抢夺例拟罪,仍追抢毁物件,给还原主。其勒索私和者,照私和律科断。勒索财物入官。至该管上司,于州县所报自尽命案,果属明确无疑者,不得苛驳,准予立案。若情事未明,仍即秉公指驳,俟其详覆核夺。(《大清律例》第三十七卷《刑律·断狱下》)

总的来说,“私和人命”是指在人命案件发生后,当事人或其家属通过私下协商、收受贿赂等方式达成和解,而不通过官方司法程序解决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因为干扰司法公正,导致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被清政府严格禁止。总的来说,对于“私和人命”的惩罚有两种,一没收勒索的财物入官,二对主动送钱者和收钱者实施杖刑。

不过,此案中关于“私和人命”一事,县衙的判断却与国家之要求截然不同,先不说其将谢相荣死亡定为“畏罪自杀”,仍对相关人等进行“私和人命”追究的矛盾做法,就依其定为“私和人命”后的处罚标准来看,也是令人糊涂。

本案中杜玉发、谢天恩等人“私和人命”的经过及处理结果可从十一月初四日的叙供与十二月初七的叙供中找到答案。

十一月初四日杜玉发、谢天恩在叙供中称:

十月十一日,押至回龙寺河边,他们怎样把谢幺娃打伤、溺水死了是事,小的们并不知道,次日听闻谢幺娃死了,小的们先后来城,会遇敬大鼎邀集,尸亲、案内人证和息,议令柯仕杰出钱二十四串,李如连出钱十六串,与尸母谢谭氏二十二串,捞尸安埋,石河场口岸去钱六串,城内口岸去钱四串,指房班为名去钱八串,取和了息,令谢谭氏具呈存案,不料谢相朝们不服,就来具报请验的。今蒙验讯,小的们不应贿和人命,已沭均各掌责收押……

十二月七日的叙供中,杜玉发等人则同意了与何大俊共凑一百二十串钱交予谢家母子的判决结果。

由此观之,在本案中“私和人命”之人仅受掌责与共凑埋葬费的惩罚,并未被杖责不说,连“私和”的银钱也没有追回。以此来看,“私和人命”在地方上反而成为了一种“不足道”之罪。可以说南部县衙对“谢相荣案”的处理,让人感到了清代官方法律与地方实际施行中的张力。

而正如黄宗智所说,法律案件可以让我们看到法律从表达到实践的整个过程,让我们去探寻两者之间的重合与背离。(黄宗智:《清代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3页)这种研究路径的重大价值在于,当我们将法典的规范文本与州县衙门的审判记录进行互文性解读时,既能看到儒家伦理与帝国律令的显性表达,更能捕捉到基层司法运作中“实用主义”的隐性轨迹,由此探寻出清代更为“真实”的社会氛围。

特别是对于命案这类本应严格适用成文法的重案,地方官员在司法实践中仍时常展现出对“民间调解”的宽容。这种看似矛盾的司法现象,实则映射出清代晚期法律的深层结构——即哪怕在涉及人身伤害的刑事领域,基层官吏仍会在律令的刚性框架内,为民间调解保留弹性空间。

图三 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七日南部县衙为问讯谢相荣投河溺毙一案叙供

况且,若大而看之,这整一个案子,县衙又何尝不在“人命私和”呢?

整个案子疑云并起,何大俊与其老师何锦新,突然对“何老五”的指控从何而来;在何家承认谢相荣为何大俊殴打后滚入水中致死后,一直与何家针锋相对的谢家,又为何在几天之内转为承认谢相荣“畏罪自杀”。这些细节都在向我们暗示着这一案件的不同寻常。而这种不同寻常的案子,理应进行上报,却在真相即将到来之时,以“畏罪自杀”草草结案,这何尝没有展示县衙对于此等命案的暧昧态度。这种吊诡的司法转向,实则是县衙通过建构“畏罪自杀”的叙事框架,将本应触发《大清律例》“威逼致死”或“戏杀误杀”条款的刑案,策略性降格为可自主裁决的民事纠纷。

此种司法策略的生成,根植于清代官僚体系的制度性张力。繁复的审转复核程序构成刚性约束——从州县初审至刑部核拟往往需经五级审转,一方面,它“辨析冤抑”及追求公正的内在精神影响了司法程序的运作,挽救了可矜可疑之人的生命。另一方面,正因为官吏的责任承担方式过于严格,地方官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可能采取“官调息事”“讳盗不报”等方式回避审转程序。中央司法机关除书面复核之外,也会反复驳回、勒令重审刑事案件,造成司法效率不高的现实。(杨潇:《“养”“治”兼备:清代逐级审转复核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68-77页)

的确,以县衙角度来看,作为深处“钱谷刑名”重压下的州县官,将命案转化为“自理词讼”不仅是规避司法风险的理性选择,更是应对“案牍劳形”的生存智慧。这种实践逻辑与官箴文化中的“息讼”传统深度耦合,表面体现为对诉讼效率的追求,深层则暗含维持基层秩序稳定的治理哲学。而一百二十串钱,则是县衙对此种“方法”下导致的“冤案”经济补偿机制的默许,本质上构成国家法律与民间规则的隐秘合谋,既通过高额赔偿维系宗族间脆弱的平衡,又以司法文书的重构避免律例体系与乡土秩序的正面冲突。

三、余音

史料中的戛然而止令人脊背生凉。当我们试图拼凑真相时,却发现每个证人都戴着两副面孔——收钱的说话者,索命的蒙冤者,或许本就是同一群人。

这场光绪年间的“罗生门”,最终被封印在南部县泛黄的卷宗里。当我们在百年后拂去尘埃,看见的不是清官断案的神话,而是一幅晚清基层司法的浮世绘:权力模糊真相,金钱能买活人证词,而真相本身,不过是各方势力暂时妥协的祭品。那些沉在河底的秘密,永远成为了权力游戏中最廉价的筹码。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本科生 陈海纳 指导教师 吴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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