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范茹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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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登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包括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月还款额、购买北京市住房申请公积金提取、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等49个服务事项都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结。

根据公告内容,17个可以在网上办结的服务事项中,有8个涉及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包括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单位为职工补缴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缴存人账户转移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

另外7个事项,涉及公积金贷款,分别是:个人住房贷款重置12329电话委托密码;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月还款额;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偿还逾期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开具全部还清证明;个人住房贷款查询;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账户变更。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

此外,还有32个服务事项可以先在网上办理,然后到管理部、贷款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当面审核办结。其中,有16个涉及公积金缴存和提取,6个涉及公积金贷款,4个涉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小千注意到,在这32个服务事项中,和普通公积金缴存人关系较大的事项有:购买北京市内的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等申请提公积金;购买北京市外的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变更;公积金贷款延长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网上申请、现场办结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网上申请、现场办结

如何办理?

首先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上网后,根据所办业务,需分别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然后再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然后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在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注册的用户,可以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网上业务办理时间是工作日每天9点至19点,查询事项为工作日每天24小时。

另外还有个好消息,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需要提交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自行打印。

具体步骤为:点击菜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注册用户登录—我的账户”,打印带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业务专用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也可直接到现场办理。

国管公积金涉及的服务事项,按各自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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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网址

“北京服务您”APP

以往需要跑大厅、排队等候办理的业务,现在市民通过一款名为“北京服务您”的APP,就可动动手指轻松完成。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地区已申领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或者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需安装并打开“北京服务您”APP,点击“公积金查询”服务,填写账户信息和密码,即可查询公积金情况和贷款情况。

除此之外,“北京服务您”还上线了交通违章罚款缴纳服务。车主可直接在线完成交通违法罚款的查询和缴纳,整个过程最快只需10秒钟,全程零手续费。该项服务数据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直接提供,车主大可放心使用。

作为一个综合开放的公益性平台,下半年,“北京服务您”APP将陆续推出基于地理位置的精准应急预警、婴幼儿免疫接种等更多场景化的便民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查询

新京报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成员,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1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21年收支情况和2022年收支计划的报告、北京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工作报告、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及审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加大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请示等14个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积金中心有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直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内设14个处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和工会;垂直管理19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从业人员727人,其中,在编704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2年,北京地区新开户单位28493个,实缴单位436653个,净增单位(实缴)20883个,同比增长5.0%;新开户职工73.68万人,实缴职工946.48万人,净增职工(实缴)2.42万人,同比增长0.3%;缴存额2924.31亿元,同比增长6.4%。2022年末,缴存总额23454.91亿元,同比增长14.2%;缴存余额6992.21亿元,同比增长13.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

2022年,494.0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13.59亿元,同比增长2.7%。占当年缴存额的72.3%,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6462.71亿元,同比增长14.7%。

(三)委托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的最高额度均为120万元。

2022年,北京地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769笔、631.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2%、12.8%。其中,北京地方发放62665笔、447.23亿元,中直分中心发放194笔、1.54亿元,国管分中心发放17235笔、170.40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1675笔、12.10亿元。

2022年,北京地区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4.38亿元。其中,北京地方回收356.07亿元,中直分中心回收2.21亿元,国管分中心回收76.13亿元,铁路分中心回收9.97亿元。

2022年末,北京地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88万笔、8899.29亿元,贷款余额508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0%、7.6%、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7%,比上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2.异地贷款

2022年,发放异地购房贷款670笔、53236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购房贷款总额26325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5936.5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629.25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528笔、496295.8万元,累计贴息19729.42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22年,回收项目贷款1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36.0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5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22年,未发生新购买、兑付、转让、回收国债情况。2022年末,国债抵债资产2.27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96.95亿元。其中,活期4.0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85.96亿元,1年以上定期1139.0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467.8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3.2%,比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203675.64万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北京地方1706904.02万元,中直分中心24229.87万元,国管分中心414994.61万元,铁路分中心57547.14万元;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516381.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663528.05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23765.96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045084.39万元,同比增长12.2%。其中,北京地方811117.73万元,中直分中心17529.93万元,国管分中心184697.97万元,铁路分中心31738.7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987114.9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4006.9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2293.62万元,其他支出11668.9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58591.26万元,同比增长15.3%。其中,北京地方895786.29万元,中直分中心6699.94万元,国管分中心230296.64万元,铁路分中心25808.38万元。增值收益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1.8%,较去年上升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570.5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2918.2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97102.45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486.0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2620.90万元,其中北京地方上缴732620.90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4461.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13109.40万元。其中,北京地方提取5449223.95万元,中直分中心提取40702.00万元,国管分中心提取929816.11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193367.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53825.60万元,同比增长0.7%。其中,人员经费26606.50万元,公用经费2151.24万元,专项经费25067.86万元。

北京地方管理费用支出39490.1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421.13万元、1542.85万元、17526.19万元;中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30.7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96.71万元、114.27万元、619.78万元;国管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243.9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749.35万元、356.22万元、5138.34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860.7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39.31万元、137.90万元、1783.5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22年末,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06.6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0.03‰。其中,国管分中心逾期率0.14‰,铁路分中心逾期率0.2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101541.37万元。当年无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2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920.00万元。当年无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金额。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占13.5%,国有企业职工占14.8%,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占0.4%,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占29.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0.6%,其他职工占34.1%;中、低收入群体占88.7%,高收入群体占11.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国有企业占12.6%,城镇集体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其他占42.7%;中、低收入群体占97.3%,高收入群体占2.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1.6%,租赁住房占9.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05%,其他占3.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85.3%,高收入群体占14.7%。

(三)贷款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22年,支持职工购房714.02万平方米。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为29.9%,比上年末增加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职工减少利息支出约1091851.6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7.5%,90-144(含)平方米占29.6%,144平方米以上占2.9%;购买新房占39.9%(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5.1%),购买二手房占6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3%,30岁-40岁(含)占57.8%,40岁-50岁(含)占11.8%,50岁以上占3.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5.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4.5%;中、低收入群体占77.3%,高收入群体占22.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2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7个,贷款额度236.09亿元,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可解决约9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6个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1%,比上年减少7.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业务发展

紧跟党中央和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助力“六稳”“六保”,积极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5%-12%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政策,近6000家企业缓缴公积金18.91亿元;10万人享受租房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近8亿元;受疫情影响的2.5万笔逾期贷款,暂不催收、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纳入征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及时调整新发放贷款利率。疫情期间全力保障群众办事无忧,确保对外服务电话“打的通接的好”,加强广泛宣传“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网办率高达92%。“贷款申请”实行“容缺先行”,办理异地购房提取5000余笔、转入转出业务20万笔。

(二)扎实做好接诉即办

坚持“1小时接单、1天内联系、7天内回复、节假日无休”,做到“涉疫诉求处置不过夜”,全年受理12345工单4601件,接诉即办排名连续11个月全市第一,位居全市前三分之一。固化“一周一碰头、一月一研究、一季一通报、一年一奖惩”工作机制,坚持“发一个温馨的信息、打一个温馨的电话、提供一个温馨的场所”办理模式,做到“见面是常态,不见面是例外”。

(三)持续优化服务环境

全面完成全市“1+1”5.0版改革任务。全面完成3项创新试点改革任务、10项5.0版改革任务、3项重点改革任务,取消委托收款“三方协议”在首都公积金领域率先试点。《优化服务环境措施(2.0版)》67项任务全部完成,“全程网办”事项增至40项,“跨省通办”事项增至13项,95%事项可“不见面”办结,办事材料从33份减至27份,办理时限从23天减至16天,跑动次数从0.19次减至0.05次。贷款申请审核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至3个,启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字,减少二手房借款人签字20个。通过取消证明、跨省通办、证明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减证明。个人不再承担担保费、评估费,提取、贷款业务可由个人自行办理,基本实现“无需证明、无需费用、无需代理”目标。6个业务大厅、2个银行代办网点试点自助服务,安装调试72套自助设备,综合窗口数量再精简20%。贷款业务进驻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在城区管理部及贷款中心均可受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加快建成“四个一”执法体系。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农业户籍职工案件办理指引、处罚案件办理指引,建立全流程规范化标准。与市高法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提升执行联动能力。坚持人岗相宜,138名执法人员全员“双证”上岗。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首次对18个管理部、118份案卷开展评查。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理执法案件2.1万件,为1.3万名职工追缴公积金2.6亿元。

(五)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积极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父母、子女之间可互助提取公积金,危旧楼房改建项目可申请个人贷款。推动京津冀公积金协同发展,与天津中心、河北省厅监管处及河北省内14个城市中心会签《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三地共享5类公积金信息,通办9项业务。加快建设智慧公积金,助力“京通”体系建设,发布15个事项、21个功能;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上线4个事项、开发11个事项,市政务服务自助平台上线12个事项,电子档案“应归尽归”;15个事项可“掌上办”,政务网站上线智能机器人。

编辑 孙琳智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怎么提取出来

“网上办”“自助办”“指尖办”……这种智能生活离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越来越近。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16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推动智能网点的建设,东城管理部、朝阳管理部、中关村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和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5个网点,计划于今年10月率先建成自助业务系统,实现自助办理。

有智能机器人可刷脸取号,有自助业务办理机可自主办理各种业务,有全业务柜台可“一窗通办”,还有40平方米的关爱服务区可提供老花镜、充电宝、眼镜布等物品,这是16日下午市民郭先生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e通厅示范点体验到的新鲜贴心的服务。

“相比于通州管理部原对外办事大厅,新亮相的示范点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智能机器人和自助业务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副主任双亮介绍,智能机器人可以实现政策互动、引导带路、智能取号等功能,自助业务机则可以实现所有个人网上办理业务在机器上自助操作并打印所需业务单据。根据统计,示范点自2020年8月31日运营以来,共服务客户14000余人,其中,自助业务机就被来访客户使用7000余人,客户平均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实现了服务“零投诉”。

“中心共有52个政务服务事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资金交存提取等,其中过半数都属于高频事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力推广“网上办”“自助办”“指尖办”“智能办”,率先推动东城管理部、朝阳管理部、中关村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和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5个网点的智慧服务建设,计划于今年10月建成自助业务系统。同时,进一步精简住房公积金服务流量,力争到今年年底实现八成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该位负责人也透露,下一步,北京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无论其缴存账户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是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都将实现“一个账户”管理。也就是说,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更换工作,从市管公积金缴存单位调动到国管公积金缴存单位,其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自动合并、转移到新建账户,无需缴存人重新办理。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莹莹

编辑:王海萍

流程编辑 邰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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