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是怎样的2025,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什么

债权债务 编辑:禹一颖

一、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是怎样的2025,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包括参保人开立专用存折并签署代扣代缴协议书,每月1日至10日办理参保手续。村委会需在每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交至社保所,银行在每月18日前扣款。成功缴费人员将获得专用基金票据和缴费对账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二、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什么

法律主观:北京 市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北京 户口 ,25岁,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缴费标准是多少呢? 律师:只要你有实施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所在地的户口,如北京户口,不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5周岁(不含在校生),并且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者不符合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你要参保,需要先到 户口所在地 的北京银行( 城区 )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郊区 )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然后再携带本人户口本、 身份证 和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 社保 所、居委会(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缴费标准问题,你可以自由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0%(具体标准每年3月底前公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你可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

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北京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流程手续如下:一、养老保险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参保人到商业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4、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5、银行每月18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6、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7、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通知其进行核对,并在每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失败信息再次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8、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全区汇总的再次录入修改后的失败信息数据交至银行。9、银行在每月22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再次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10、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4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结账。11、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其进行核对。(二)续缴保费人员1、参保人到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续保人员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以下流程同新参保人员流程4—10项二、支付流程(一)支付养老金1、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享受养老金人员的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每月15日前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专用存折。(二)支付死亡继承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死亡继承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死亡人员的专用存折。3、死亡人员亲属应到社保所开具《死亡继承金领取证明》,持该证明到银行支取继承金并销户。(三)支付清算金、转移金(迁居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账户资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的专用存折。3、领取退保金、转移金人员到银行支取退保金、转移金后销户。

三、在北京市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员工平均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支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经本人书面确认,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经本人书面确认,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除了上面提到的情况,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二、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四、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但补缴办法和时间限制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社保机构的规定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社保机构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操作指导。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城乡居民在退休后的生活稳定。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确保其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对于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情况,是否可以进行补交呢?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参保人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具体的补缴办法和程序可以向所在居住地的社保机构咨询或查询相关政策文件。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补缴申请表、缴费凭证等,以便社保机构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补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为参保人退休前5年内。超过这个时间范围,可能无法进行补交。因此,如果您有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建议尽早与社保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但具体的补缴办法和时间限制需要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社保机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个案或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社保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操作指导。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及操作指南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填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确保个人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障待遇。

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1. 补缴对象:包括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城乡居民,以及已参保但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人。

2. 补缴时间:一般情况下,可以补缴最近5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补缴时间可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3. 补缴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缴费,也可以到社保局窗口进行现金缴费。

4. 补缴费用计算:补缴费用根据个人实际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进行计算,具体费用可咨询社保局或参考相关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有助于个人在退休后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待遇。如有需求,请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及操作指南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填补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确保个人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障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五、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法律主观:一、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二、每人每月增加95元(含国家提高全国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18元)。

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北京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流程手续如下:一、养老保险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参保人到商业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4、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5、银行每月18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6、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7、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通知其进行核对,并在每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失败信息再次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8、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全区汇总的再次录入修改后的失败信息数据交至银行。9、银行在每月22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再次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10、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4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结账。11、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其进行核对。(二)续缴保费人员1、参保人到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续保人员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以下流程同新参保人员流程4—10项二、支付流程(一)支付养老金1、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享受养老金人员的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每月15日前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专用存折。(二)支付死亡继承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死亡继承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死亡人员的专用存折。3、死亡人员亲属应到社保所开具《死亡继承金领取证明》,持该证明到银行支取继承金并销户。(三)支付清算金、转移金(迁居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账户资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的专用存折。3、领取退保金、转移金人员到银行支取退保金、转移金后销户。

六、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怎么办理

(一)参保人(包括新参保、续缴保费人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

《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

(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四)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五)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参保人进行核对,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缴费成功人员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并于次年的3月底前为缴费人员打印《缴费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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