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抚养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拖欠抚养费法院怎么判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阮南一
案情简介

2018年张某与刘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小刘由张某抚养,刘某每月向张某支付抚养费21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抚养费支付期间,如果刘某不能按时支付,每天向张某支付应付抚养费千分之五的赔偿金。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后,小刘随张某生活,最初刘某按时支付抚养费,但自2018年7月开始,刘某再未支付过小刘抚养费。
无奈之下,张某作为小刘的法定代理人,以小刘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抚养费50400元,并自2020年8月起每月向小刘支付抚养费2100元,直至小刘独立生活为止;另要求刘某支付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违约金50000元。
最终法院支持了上述原告关于抚养费的请求,并判决刘某支付违约金10000元。
裁判要点
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小刘现尚年幼,生活、教育支出较大,需要父母及时给付抚养费,刘某拖欠抚养费的行为必将会对原告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小刘有权要求刘某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本案中,张某与刘某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应受其法律约束,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第四条关于给付迟延支付抚养费赔偿金的约定是有效的。被告未按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应按《离婚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张某与刘某对违约金的约定过高,结合本案事实,最终法院酌定支持了违约金10000元。
小结
当前,离婚率居高不下,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是当务之急。父母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抚养费给付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虽然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
但这并非唯一观点,实务中也存在与上述案例相反的判决。其认为父母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而公民法定义务的履行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宜因公民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而予以约束。且支付抚养费是努力使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复到其父母离婚前的状态,其本质上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抚养人不应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子女的抚养费中获利。
故关于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还需从更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拖欠抚养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

拖欠抚养费的后果

拖欠抚养费可以追回吗

拖欠抚养费犯法吗

拖欠抚养费法院怎么判

拖欠的抚养费能主张几年

拖欠抚养费还想要抚养权吗

拖欠的抚养费追讨时效

拖欠抚养费的后果

拖欠抚养费有诉讼时效吗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