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其实会比较关注律师的执业风险,尤其是刑事律师的执业风险。目前,随着刑事业务多元化,刑事律师面临的风险也更多元化了。
有的律师提出,刑事合规是风险很大的业务。
在我看来,其实纯然的刑事合规是没有太大风险的,对于律师和企业都是如此。只要不要造假,其实风险不大。现在很多办案机关都鼓励刑事合规,大家倡导的刑事合规更像是一种合作模式,超越了传统的辩护,大大地减少了控辩双方交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抗性”,所以办案单位一旦确定要给予某个单位或者部分人员刑事合规“优惠”,在这种前提下,除了要求企业切实整改到位之外,不会对其他事项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或设置阻碍。
真正有风险的其实是狭义的刑事危机处理,尤其是当事人被举报、被控告后但还没有立案的这段时间。我感觉律师做刑事危机处理还是比较“惨”的,有点像大明星官宣离婚时加班的微博程序员。但是更惨的是有些刑事危机处理是以刑事辩护或刑事控告的方式出现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察觉到这是刑事危机处理,只有律师自己知道因为可用于应对的时间缩短了,压力陡然增加了很多倍。此外,如果完全按照常规的方式按部就班地去处理刑事危机,律师对部分案件尤其是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是不太容易达到客户真正想要的效果的,而很多客户又仅仅在危机出现的时候才产生那么一点点还比较“朦胧”的付费意识,这就有可能导致特殊情况下个别律师在做刑事合规时为了追求较高收益而铤而走险。
但是,这类风险现在其实也不是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可以出得起“高收益”的客户并不多。而如果有些律师为了“低收益”去冒很高的风险,说实话是真的会被同行瞧不起的。看到因为谎称可以找关系取保诈骗家属1200万元的律师,同行们还能拿这个案例来揶揄一番,转发一下朋友圈,而如果是那种本身代理费就很低的案件,绝大部分律师应该都会觉得“大可不必”。
如果真的做不下去了,不如转行当一下情感博主。
当然,如果真要说风险,也还是可以说一说的。相较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其实所有的刑事案件乃至于所有和刑事有关的服务都有比较大的风险,不仅仅是刑事合规。但这种风险本质上是刑事案件自带的,和刑事案件的种类没有太大的关系,只和当事人/家属的性格乃至于品性有关系,和遇到的办案人员的处事风格有关系,也和律师自己对案件的把握能力有关系。这一点,我在《做刑辩律师真的很难吗?》也提到过。
刑事律师之所以可能会遇到比较大的执业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有些当事人和家属会把自己的不如意转嫁到为他们服务的人身上,譬如有人肚子痛,去医院看病,看了没有彻底康复,就会憎恨医生,仿佛是医生导致他/她肚子痛,似乎全然忘记了自己或自己家属以前做过什么。所以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一样,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沟通是比较关键的,一般来说我们会认为尽量不接当事人/家属比较偏激的案件会比较好,因为这类案件或项目风险是最大的。
二是个别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还没有完全转变思维,不太能理解或接受律师的部分辩护行为。正常情况下,只要规定该保障的都保障了,律师是不会“找麻烦”的,律师尽力挖掘案件事实、进行法律分析的行为甚至一定程度上还能帮助办案人员规避“办错案”的风险。但客观上,控辩双方在部分时候确实会存在分歧,尤其是律师坚决做无罪辩护时,越到后期越会感受到比较大的阻力。
三是有些律师在做刑事业务之前没有准确把握刑事业务的逻辑。我正式执业以前,有位前辈和我说过:“刑事业务最怕三样,一是泄密,二是串供,三是伪证,你记住这三样不要犯,那就没啥事。”有很多律师之所以感到刑事安案件风险很大,除了主观上追求本身按照正规程序没有办法得到的“高收益”以外,还因为自己本身对刑事案件的认知和掌控能力不足,一方面缺乏通过正规途径把大部分事情办好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无法和当事人或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没有办法取得大部分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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